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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部分

地上的保安,一隻手捂著青腫的額頭,另一隻手指著龐勁東等人高喊:“他,是他們!”

“把他們帶走!”為的警察吩咐了一聲,然後又指了指保安:“你們也跟我們走!”

一群警察迅圍了上來,按著腦袋就把大家往警車裡塞,不過幸運的是沒有給戴上手銬。龐勁東一行人就這樣和保安們、還有沒來得及逃走的粉絲,一起被帶到了公安局。

如今警方對鬥毆事件的處理程式基本都差不多,基本原則就是兩個字“調解”。先是給當事人分開做一下筆錄,然後促成雙方在責任和賠償上達成共識,也就是打人的賠錢,被打的收錢,最後一起在和解書上簽字。有的時候,警方還會對當事人處以一定數額的治安罰款,但如果沒有造成惡劣影響、沒有損壞公共財物、也沒有對他人造成嚴重人身傷害,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硬性追究責任,或動用刑事強制手段的。

但是這一次的情況卻不一般,先事地點不一般;其次是將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再次則是涉及到的人實在太多了。

所有保安眾口一詞指控龐勁東是主犯,於是負責出警的那名警官將龐勁東帶到了一間辦公室,單獨進行詢問。

警官拿出一摞子案卷,一邊按照程式向龐勁東提問,一邊在上面填寫起來:“姓名。”

“龐勁東。”

“工作單位。”

“帝國控股集團。”

“職位。”

“董事長。”

“你是帝國控股集團的董事長?”警官很顯然聽說過帝國控股集團的大名,立即放下筆奇怪的看著龐勁東:“你這樣的億萬富翁怎麼會和人打架呢?”

“我不是億萬富翁,只能算是百萬富翁,或者可以算作千萬富翁。”龐勁東笑了笑,回答警官說:“不是我和人打架,而是有人打我!”

如果說龐勁東只是普通的老百姓,警官對這句話會畫出一個大大的問號,但是龐勁東有這樣的身份,使得話語的可信度也提高了不少。

警官口氣緩和了一些:“把證件給我。”

龐勁東將自己的身份證交給警官,後者翻過來覆過去看了半天,確定不是偽造的之後,告訴龐勁東:“把事情的前後經過如實給我講一遍。”

按照這名警官的要求,龐勁東敘述起了事情的全部經過,但卻不是如實而是添油加醋,將所有的責任都推卸到保安的頭上,把自己說得如同仙女一般純潔。例如說,明明是自己這一方先動手打人,但是龐勁東卻說是保安先用警棍敲打自己,才惹怒了自己的保鏢。

龐勁東這種瞪著眼睛說瞎話的精神與正龍拍虎有一拼,不過這不能責怪龐勁東無恥。任何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都會這麼做,而且也必須這麼做。如果有誰面對警察的時候大包大攬的將責任全部攬到自己頭上,那麼很可能是腦袋被門擠過,或者是被雞踩了,或者是被驢給踢了,至少也是進過水。

警官作完筆錄之後正要說話,外面進來一箇中年女警察,附在他的耳邊悄聲說了幾句後又出去了。

警官看著龐勁東,問:“你說你到那裡是去看朋友的,可是為什麼你手下的兩個人身上帶著刀呢?”

龐勁東一聽這話立即就明白了,警方剛才對風間雅晴和長野風花搜身了,現了兩個小丫頭身上藏的小太刀。龐勁東對風間雅晴還是很放心的,但是長野風花的脾氣並不是很好,龐勁東只有暗暗祈禱她沒有一怒之下抽刀砍警察。

龐勁東聳聳肩膀,回答說:“她們是日本人,出門帶刀是民族習慣!”

這個答案實在有些搞笑,警官差一點被氣樂了:“這都是什麼年代了,還出門帶刀,你當她們是日本浪人呢?”

“你去過日本嗎?”

警官愣了一下,然後回答:“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