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如果丈夫出了事,她不會是從電話上得知。局裡會派兩個人去按她家的門鈴,她開啟門,那兩人會站在那裡,臉色扭曲內疚,她就會知道了。
&ldo;我想聯絡你丈夫問些事情,布蘭根席太太。&rdo;他繼續說,話語緩慢而清晰。這女人顯然反應不很靈光。&ldo;看來他不在家。是不是上班去了?&rdo;
&ldo;對,他接下來兩星期都值夜班。&rdo;
&ldo;可不可以麻煩你給我他辦公室的電話號碼?&rdo;
&ldo;好。等一下。&rdo;
他也可以告訴他,不該把丈夫的任何資料告訴一個半夜來電、自稱是紐約市警局隊長的陌生人。但又有何用?她丈夫八成已經告訴過她十幾次。遲鈍的女人。
他抄下號碼,謝過她,這時已快十一點,他心想不知是該試試,還是該等明天早上再說。他撥了號碼。布蘭根席確實已經簽到,但人不在。狄雷尼留下號碼,沒有報上姓名和身份,問總機能否請他回電。
&ldo;請告訴他我有要事。&rdo;他說。
&ldo;&l;要事&r;?&rdo;那男人說。&ldo;怎麼寫啊,要事先生?&rdo;
狄雷尼掛電話。自作聰明的傢伙。隊長會記得他。市警局的動向複雜,有時神秘;有朝一日,該刑事組的該名總機可能會變成狄雷尼的下屬,他會記得那個高亢、輕快、帶笑的聲音。那種態度太愚蠢了。
他開了個新檔案,寫著&ldo;布蘭克,丹尼爾&iddot;g&rdo;,放進布蘭根席的報告,以及他對布蘭克超速被捕的紀錄、開的車型、駕照號碼所做的筆記。然後他翻查曼哈頓電話簿,找丹尼爾&iddot;g&iddot;布蘭克。只有一筆資料叫這名字,地址是東八十三街。他抄下那電話號碼,加進檔案。
他正在新調一杯裸麥威士忌加水‐‐這是第二還是第三杯?‐‐電話響了。他小心放下杯子和酒瓶,跑向電話,在第三聲響到一半時接起。
&ldo;餵?&rdo;
&ldo;我是布蘭根席。哪位?&rdo;
&ldo;我是艾德華&iddot;x&iddot;狄雷尼隊長。我想‐‐&rdo;
&ldo;隊長!真高興有你的訊息,你好嗎,長官?&rdo;
&ldo;很好,朗尼。你呢?&rdo;狄雷尼以前從沒直呼過這人的名,打電話給費南德茲之前根本不知道他叫什麼。事實上,他甚至不記得曾親自跟布蘭根席交談過,但他想把語氣設定得親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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