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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頁

〖淺釋〗:

一、破題:破題只兩句,先抓住&ldo;以&rdo;與&ldo;不以&rdo;正反兩面,以靠規矩,不以靠什麼,只是&ldo;明&rdo;與&ldo;巧&rdo;,用一&ldo;恃&rdo;字,便有文章可作了。

二、承題:著重說不可不以而不以,突出&ldo;恃此明與巧&rdo;

三、起講:從分析規、矩入手,&ldo;不必有&rdo;、&ldo;不可無&rdo;、不必有是虛,不可無是實,&ldo;寓於虛&rdo;、&ldo;形於實&rdo;又是一個對立面。這也可看出八股文訓練的思維方式,就是在任何小的、無話可說的情況下,也能不斷思維出新的、各種角度、各種方面的對立面。這樣就可以充分、全面、辯證地分析問題。起講結尾用反問感嘆語氣,就是&ldo;為什麼&rdo;或&ldo;怎麼辦呢&rdo;,以能夠看出曲線、面對形象的人,而隨便說&ldo;舍旃舍旃&rdo;呢?&ldo;舍旃舍旃&rdo;,就是&ldo;舍了罷&rdo;、&ldo;舍了罷&rdo;。這裡用《詩經》典故原句,以增加文章文采。《詩經&iddot;唐風》中《采苓》篇:&ldo;舍旃舍旃&rdo;,同&ldo;之&rdo;字,即&ldo;舍之&rdo;、&ldo;舍之&rdo;。見《廣韻、釋言》。在一般文言文中,以&ldo;旃&rdo;字當&ldo;之&rdo;用的是少見的。這樣用可見作者的學問,亦可博得閱卷官的讚賞。

四、提比:這是《孟子》中的題目,入口氣也入孟子口氣。《孟子》的文章是長於辯論的。他曾說:&ldo;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rdo;所以作《孟子》的題目,也要善於說理辯論。何況這個題目,只是被否定的前一半,而重在必須以,不以不能成方圓。雖有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也不可以。因而此題從&ldo;不以&rdo;作起,從恃明與巧人手反作,才能否定題目。提比兩小股。一論&ldo;明&rdo;與&ldo;巧&rdo;必須有物可憑,不是虛無的。何物可憑,只有&ldo;規矩&rdo;。二從大小言之,大到天地、小到襟袖,都離不開規矩。最後反問一句&ldo;孰謂規矩而不可以哉?&rdo;反面作此題,一問十分有力。中國傳統自然觀,認為&ldo;天圓地方&rdo;,所以說&ldo;天道為規,地道為矩&rdo;,自然這是錯的。

五、中比:中比兩大股,銜接提比最後反問句而發。先論具體的規與矩,與人的明與巧的關係。用現代話說:就是主觀與客觀、思維與事物、人的聰明才智與具體落實的辯證關係。如何體現人的主觀的明與不明、巧與不巧,均要看客觀的效果。不用圓規便能畫個圓,這個圓是否真圓,還要圓規的標準衡量。目中的規、意中的形,和手中的規矩,在邏輯上是不可分的。雖明與巧有出乎規矩之上,存乎規矩之外,但明與巧與規矩是無法分開的,兩股四段,假設排斥,反覆對照,論證明與巧與規矩的不可分割的關係。

六、後比:一大股兩段對照,一論人們稱讚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而不稱規矩,說明是先有人類之明與巧,而後有規矩,明與巧是第一位的、規矩是第二位的。二論示人只能示以規矩,不能示以明與巧。一切文化流傳、教育制度、政治指示,均當作如是觀。雖然人的因素起主要作用,而表現出來的卻是客觀的存在。&ldo;鴛鴦繡罷憑君看,莫把金針度與人&rdo;,&ldo;能示人以規矩,不能示人以巧&rdo;,作者把這種道理表現的十分清楚。

七、經過反覆分析論證,最後以一句話結束全文。完成了反面作法,有力地突出&ldo;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rdo;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