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忠實信徒。十八世紀的清朝並不是建立在殘暴專制的基礎上的,《劍橋清代史》
第五章《乾隆朝》。
'17' 參見閻宗臨:《傳教士與法國早期漢學》,頁94、79、88;在閻宗臨看來,就孟德斯鳩所用的資料論,將中國列為專制是完全錯誤的,因為中國政府保證兩種重要的權利,即自由與私有權,頁108。
'18' 閻宗臨:《中國與法國18世紀之文化關係》:法國大革命,受中國文化的影響。所以當時耶穌會將中國文化介紹到歐洲,實有非常重大的結果,《傳教士與法國早期漢學》,頁102。
'19' 馬戞爾尼使團成員巴羅寫道:在中國長時間以來,就存在“對不同宗教的普遍寬容”,這在歐洲是不可想象的(參見約翰·巴羅:《我看乾隆盛世》,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頁23~24
'20' 參見高王凌:《劉松齡筆下的乾隆十三年》(系劉松齡研究之二 '21' 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西洋人汪達洪啟:西洋人來中國,不是奉本國王之命,不過聽羅馬府教宗準了才來,為發顯天主的教,至於別的世俗事,總不想一絲一毫,閻宗臨:《傳教士與法國早期漢學》,頁220。
'22' 傳教士的身份很容易遭到誤解,有時甚至是很大的誤解,其中之一,是認為傳教士是秘密的政治間諜,羅斯:《變化中的中國人》(中譯本,頁136);至於這些誤解是否像他說的那樣已經解除,卻是未必。
'23' 據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782):中國政府給他們的“酬勞”,僅供傳教士一小部分需要尚虞不足,彼等所恃以為生者,蓋為歐洲慈善家之捐款,就中以德意志捐款為巨。
'24' 樸趾源:《熱河日記》《審勢編》。
'25' 孟森也認為,清人存在迎合社會以博取民心、鞏固統治的心理,《明清史講義》,散見各處。
'26' 《李朝實錄》,英祖朝,第44冊,卷47,英宗十四年二月(乾隆三年),領議政李光佐(東京)學習院東洋文化研究所,1965年版,總頁124。
'27' 《李朝實錄》,英祖朝,第44冊,卷49,英宗十五年七月(乾隆四年),使臣徐寶玉(東京)學習院東洋文化研究所,1965年版,總頁173。)
'28'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11冊,頁4553。
'29' 乾隆八年二月癸巳諭;《朗潛紀聞·三筆》卷1:乾隆間,杭堇浦疏凡十事,其言至憨激,部議當重闢。上僅令罷歸田裡,不之罪也。堇浦生平有此一節,亦不得以文人目之也。
'30' 參見高王凌:“清朝歷史的滿洲特性”(未刊文稿)。
'31' 乾隆三十一年九月甲戌,軍機大臣等議覆,兩廣總督楊廷璋奏稱,西洋人在京效力者,其鄉信往來,向系澳門夷目,或在省行商僱人代為傳遞。嗣經奏準,嚴禁行商腳伕等,私行代遞。但自定例以來,閱今六七年,未見有西洋人呈請轉達奏諮之事。至詢問傅作霖、劉松齡等,據稱向來西洋人所有書信,其從京城寄至廣東者,亦由提塘遞送(《高宗實錄》卷七六八),顯然與事實不符。)
附
金川之役的另類解讀
乾隆十一年,中國南方發生了一起“教案”,因為私下傳教,幾位傳教士的首腦人物被捕,翌年一位主教被“明正典刑”。至乾隆十三年,其餘幾位覆在皇帝授意之下,在獄中被秘密殺害,對外則聲稱“瘐斃”。西洋傳教士、耶穌會在中國的領導人、清廷欽天監正劉松齡(Hallerstein)對此憤懣異常,他既快意於“上帝的報復”,如皇子之夭折,皇后之猝死,朝廷親信大臣訥親之被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