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倘因國是遷延不決,釀成事端,本國國人不免受害,即各友邦僑民,亦難免恐慌。國體既付議決,一日不定,人心一日不安,即有一日之危險,此顯而易見者也。”
“當國體討論正烈之際,政府深慮因此引起變故,一再電詢各省文武官吏,能否確保地方秩序。該官吏等一再電覆,僉謂國體問題,如從民意解決,則各省均可擔任地方治安之任,實行改革時,必無變故發生。在外國人之調查,自不能若本國人之詳確。今各省官吏,均一致報告擔任治安;未據有裡面反對熾烈,及上海、長江一帶及南方情形可慮之報告,政府自應據為憑信。至本國少數好亂之徒,逋逃外國,或其他中國法權不到之處,無論共和君主,無論已往將來,純抱破壞之暴性,無日不謀釀禍之行為。然只能造謠鼓煽,毫無何等實力。數年以來,時有小亂髮現,均立時撲滅,於大局上未生影響,現在各省均加意防範,凡中國法權不到之處,尚望各友邦始終協力取締,即該亂人等亦必無發生亂事之餘地矣!當貴國政府勸告之時,各省決定君主立憲者已有五省,各省投票之期,亦均不遠。總之在我國國民,則期望本國長治久安之樂利,在政府則更期望各友邦僑民,均得安心發達其事業,維持東亞之和平,正與各友邦政府之苦心,同出一轍也。貴國政府此項友誼勸告,並宣告湊非干涉中國內政,此項嘉意,本政府自當重視。貴國政府此舉既完全為維持東亞和平起見,正與本國意見相同。貴國政府儘可深信本國政府,凡可以達到此目的者,必不遺餘力也。以上各節,即希轉達貴國政府為荷。”
日本政府於接到袁政府答覆之後,頗不滿意。袁政府續有二次三次之口頭答覆,略謂:“復興帝制一事,暫從延緩,本年斷不實行。”又謂:“意外之亂,果或猝起,中政府自信無論何時,均有完全對付之力”云云。迨十二月十一日,帝制確定,十五日,日、英、俄、意、法又聯合警告。大意謂:“曩者各國對於中國帝制問題,曾向中國政府勸告,其時中國政府嘗言固不急遽從事,且宣告擔保中國疆內之治安。日本及其他四國據此,以後對於中國決定執監視之態度”云云。
實際袁氏急欲一過其皇帝癮,進行籌備頗亟。十二月十六日,《申報》載大總統令雲:“前令各部院詳細籌備改行帝制事宜,各部長官皆通達政體之人,應知立國尚質,惟聖去奢,實為古今致治之根本。此次籌備典制,凡有益於國,有利於民者,自應加意研究,用備施行,此外縟節繁文,概從屏棄。歷代朝儀,多相沿襲,跪拜奔走,何關敬事?格律程式,亦困異才,非耗有用之精神,即蔽上下之情志,豈開明之世而宜出此?近年變患頻仍,閭閻凋敝,商民坐困,財政多艱,予一入朝作夜息,惟以培養元氣為當務之急,又何可虛糜國帑,稍涉鋪張?各部院籌備事宜,務以簡略撙節為主,其前代典章失於繁重者,均不許採用,而事慮累民,永懸厲禁。總期君主秕政,悉予掃除,不尚虛文,重惜物力,用副歸真返樸,軫念民生之至意!此令。”
第五節護國軍之討伐
成功策動雲南起義,自任護國軍
第一軍總司令,誓師討袁的蔡鍔將軍是月十九日,政事堂奏請設立大典籌備處,實則在十二月初已由朱啟鈐、周自齊等組織。二十一日,袁封龍濟光、張勳等四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