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卯,享太廟。
壬辰,賜河南諸衛徵北軍士鈔,人十錠。
湖廣布政使司儲糧四十萬石,給餉徵南之兵。
癸巳,復改太醫院令為院使,丞為院判。
乙未,命山東、北平、山西、陝西四布政使司運綿布一百三十四萬疋、綿花五十六萬斤赴遼東,給賜軍士。
徵南將軍頴國公傅友德等復擊走叛酋阿資,土官普旦來降。時阿資退屯普安,倚崖壁為寨,友德以精兵蹙之,蠻眾皆緣壁攀崖,墜死者不可勝數,生禽一千三百餘人,獲馬、牛、羊五千三百餘頭,阿資遁還越州。
戊戌,故元國公老撒率其部屬入朝,言知院捏怯來等願於大寧等處居住屯種。上遣使安慰之,命於口溫、全寧、應昌隨便居止,且諭以立衛,以捏怯來為指揮使,其餘部屬、將校命捏怯來具數來聞,悉授以職。
己亥,罷供奉司。
給北平、鳳陽、陝西諸衛總旗在役久者三千四百餘人鈔,凡九千二百餘錠。
松潘軍民指揮使徐凱領兵追擊叛亡韃軍跋迷旦等,至連雲棧,悉斬之。詔升凱為四川都指揮同知,賜鈔百錠。
二月庚子朔,定各布政使司為從二品,按察司為正三品,都轉運鹽使司為從三品,大理寺左、右寺正為從六品,五軍都督府斷事官、提控、按牘、內外千戶所並各州吏目俱為從九品。
召山西平陽衛指揮僉事王材、張青、林武、鄧貴至京,以潞州衛指揮僉事薛鵬、劉遂、河南寧山衛指揮僉事劉巽、李蔚、賈德俱署平陽衛事。
置北平富峪、寬河二守禦千戶所。
賜國子監生鈔,人二錠。
辛丑,升大理寺卿秩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其左、右寺官如故。
壬寅,賜耆民酒肉、絮帛。時山東兗州民李十四等年九十餘,依例月給酒三鬥、肉五斤,歲加帛一匹、絮一斤;嶧縣民潘士文、李成、江西建昌縣民黃仁輔、湖廣嘉魚縣民王景原等年八十餘,月給酒三鬥、肉五斤,皆復其家。仍令天下有司悉依舊例舉行。
癸卯,升刑部右侍郎趙勉試、兵部左侍郎沈溍俱為本部尚書,署吏部事、給事中侯庸為吏部右侍郎,試禮部右侍郎張衡、刑部右侍郎邵永善俱為本部左侍郎。勉,荊之夷陵人,由國子監生與溍、庸、衡俱登乙丑進士第。勉歷事工部,除審刑同試左詳議,十九年試大理寺左寺丞,升大理寺卿,二十一年升刑部右侍郎。溍字尚賢,杭之錢塘人,初授工部屯田主事,勤於庶務,以明敏稱,擢兵部左侍郎。庸,山東平度州人,衡,江西吉安人,俱有材幹。至是,皆擢用之。
夜,填星逆行軒轅,熒惑行昴宿。
甲辰,詔思州宣慰使田琛、播州宣慰使楊鏗自今凡有朝命,至即行之,每季則遣人奏知。
乙巳,革廣東惠州府興寧縣稅課局。
丙午,詔兵部核武官姓名、鄉貫、衛所,自辛卯至丙申凡三千七百十一人。
丁未,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戊申,祭大社、大稷。
壬子,賜江西廣信等府耆民江謙叔等酒肉。
乙卯,命荊州左護衛並黃州、常德、嶽州、沅州、蘄州、武昌諸衛各造營房三千間,以居韃靼軍士。
丙辰,改六部所屬總部名:吏部曰選部,戶部曰民部,禮部曰儀部,兵部曰司馬部,刑部曰憲部,工部曰營部。
以揚州府六合縣屬應天府。
戊午,遣官享先農。
以鳳陽府滁州直隸京師。
己未,詔涼國公藍玉往四川修理城池,整練軍馬,都司以下屬衛官軍悉聽節制。又詔起信國公湯和與江夏侯周德興節制鳳陽留守司並屬衛軍士,每月三次訓練之,唯屯田者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