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是一種重要的祭品。依照周禮,每月初一,諸侯們都必須殺一隻活羊祭於祖廟,叫&ldo;告朔&rdo;;然後回朝聽政,叫&ldo;視朔&rdo;。到了孔子的時代,&ldo;禮壞樂崩&rdo;了。諸侯們在朔日既不祭廟,又不臨朝,只不過照例殺一隻活羊來&ldo;虛應故事&rdo;。孔子的學生子貢(端木賜)認為內容既失,形式也不必徒有,主張不如乾脆連這隻羊也一併省去。然而孑l子卻不能同意。在孔子看來,有那麼一隻半隻羊在那裡支撐門面,也就還多少有那麼一丁點&ldo;禮&rdo;在。要是連這隻羊也公然取消,可就一點兒&ldo;禮&rdo;也沒有了。
事實上,不但中國的鬼神愛吃羊肉,外國的上帝也愛吃羊肉。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有&ldo;替罪羔羊&rdo;的故事。這故事說,有一天,上帝耶和華(或真主安拉)昭示其忠實信徒亞伯拉罕(或易卜拉欣),要他將幼子以撒(或易司馬儀)宰殺獻祭。當那愚忠的亞伯拉罕(或易卜拉欣)真的將親子帶上神山並舉起屠刀時,上帝(或真主)卻用一隻同樣無辜的羔羊代替了那無辜的孩子。可憐羊又何罪之有,而當受此一刀?難道不正因為那肥美鮮嫩的小羊羔太好吃了嗎?
神的愛好其實不過是人的愛好。對於許多人來說,羊肉確實好吃。如果把羊和魚放在一起烹煮,就更好了,因為那就是&ldo;鮮&rdo;。沒有魚也不要緊,單單羊肉也是美味。這美味就叫做&ldo;羞&rdo;。&ldo;羞&rdo;是一個羊字加一個&ldo;醜&rdo;字。醜,按許慎的說法,是&ldo;象手之形&rdo;;按郭沫若的說法,則是&ldo;象爪之形&rdo;。所以&ldo;羞&rdo;的本義是&ldo;進獻&rdo;。但解釋為進獻&ldo;手抓羊肉&rdo;,大概也不會錯。手抓羊肉也是一道名菜,現在西北少數民族地區仍以此餚款待貴賓,可以推想當年也是我們祖先喜愛的美食。
烹製羊肉最便當也最原始的辦法,大約是把羊架在大火上燒烤。直到現在,它也是一道名菜‐‐&ldo;烤全羊&rdo;。寫成漢字,就是&ldo;美&rdo;。這個字,有兩義,其一為&ldo;美&rdo;,其二為&ldo;羔&rdo;。當年徐灝注《說文》,就曾懷疑&ldo;羔&rdo;的本義是&ldo;羊炙&rdo;。炙這個字,是火上一塊肉,也就是燒烤。徐灝說:&ldo;小羊味美,為炙尤宜,因之羊子謂之羔。&rdo;這是有道理的。
羊羔除架在火上燒烤外,還可以切碎了放進&ldo;鬲&rdo;中文火慢熬。這樣做成的美味佳餚就叫&ldo;羹&rdo;。如果不放鹽梅,原汁原湯,就叫&ldo;太羹&rdo;。羹字的又一寫法,是一個&ldo;羔&rdo;字加一個&ldo;鬲&rdo;字,即把羊羔放進鬲中去煮。鬲(li)是古代的一種炊具,有陶製和金屬制兩種,圓口,三足,足中空而曲且肥大。這種足叫&ldo;袋形足&rdo;,裡面能盛食物,受熱面積大,受熱均勻,所以能做味道很鮮美的羹。不但羊肉,其他肉類(包括鳥、魚)也能做羹。甚至水果、蔬菜、豆類所做,只要湯濃,也叫羹,如曹植《七步詩》所云&ldo;豆在釜中泣&rdo;,做的就是&ldo;豆羹&rdo;。不過究本清源,大約還應以羊羔所制而最為正宗。
羊肉如此可吃、好吃,當然也就有資格有理由成為奉獻給上帝、神祗和祖宗們的祭品,成為請神吃飯宴席上的一道主菜。
神聖的背後
羊的功德還不止於此。
羊肉可食,羊皮則可衣。衣著、穿著、著裝之&ldo;著&rdo;,就是一&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