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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就是泡麵。

然而;當慕絲看見儲藏櫃裡一排排放著各種味道、各種牌子的桶面時;呆住。

“為什麼不吃?”慕絲盯著蘇世黎;以及蘇世黎面前的那碗泡麵問道。難道是不好吃嗎?慕絲嚐了一口蘇世黎的那碗泡麵;明明就是一個味道啊……

“這種垃圾食品;少吃點。”蘇世黎毫不留情的將兩碗麵倒進旁邊的垃圾桶裡;然後拉著慕絲去了食堂……

“可是我就是喜歡那個味道啊……”慕絲一臉的哀怨。

這是曾經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她和他吃泡麵的場景。

時間在變;原來一個人的喜好;也會變。

“你在做什麼?”突然;廚房的燈亮了。

蘇世黎穿著睡衣;雙手插在褲袋中毫無表情的看向慕絲。

“額……那個我、我餓了……”餓得睡不著;這算不算最佳理由?

慕絲的回答令蘇世黎陷入了沉默;對峙中的沉默。

良久;慕絲像是想起了什麼似的;打破僵局道:“要不……我還是回家……”

“熱水在右邊臺子上;泡兩碗。”蘇世黎的話有點冷;可是又有點暖。

慕絲心裡偷著笑從儲藏櫃裡拿出兩桶泡麵;一桶是她的;一桶……是他的。

這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在蘇世黎的答案裡;從來不是什麼山珍海味;也不是他親手做的甜點;而是泡麵。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味道。

因為工作的原因;他經常性的加班加到很晚;甚至第二天中午。這個時候的他早已飢腸轆轆;而能夠填滿那種空虛的食物……只有泡麵。

泡麵泡多久最好吃?

這一點慕絲深有研究。

按照發明泡麵老闆的建議;是三分鐘。

人在面對食物的時候;等上三分鐘;面的香味刺激加上等待會讓胃口變好;吃起來更加快樂、更加覺得美味。若是超出三分鐘;等上五分鐘呢;人就會失去耐心;期盼值減弱。

但是慕絲最喜歡的;卻是五分鐘。

她就是喜歡逆他人的規定而行;就像;她偏執的喜歡十三這個數字;被西方天主教當做禁忌的一個數字。

慕絲和蘇世黎胳膊挨著胳膊坐在一起;默契的吃著泡麵;燈光映襯著泡麵碗上升起的騰騰熱氣;竟顯得溫馨非常。

“能不能;再多給我一點兒時間?”她又不是傻子;怎會不懂蘇世黎的心思?這種僵局;不是她想要的。

蘇世黎剛剛挑起的一筷子面因為慕絲的話而停留半空……

慕絲沒有看向蘇世黎;因為她不敢。

眼角的餘光沒有方向的掃到旁邊的櫥窗;一瓶寫滿密密麻麻外文的威士忌映入眼簾。

都說喝酒壯膽;是不是這樣呢?

慕絲放佛是著了魔似的;站起來去櫥窗裡取了那瓶酒、開啟。

“慕絲?”蘇世黎並不明白慕絲此刻開酒是什麼意思。

“要不要來點?”取出酒的同時;慕絲順手拿了兩個高腳杯。一手抓著酒品一手提著兩個酒杯;慕絲微笑看向蘇世黎。

站在陽臺上吹著晚夏夜間的微風;沒有了炎熱卻也不帶秋涼;分外愜意舒暢。

“記不記得;高中那會兒聚會時大家一起吃著燒烤、喝著啤酒的樣子?”慕絲晃著手中的酒杯;微涼的容器裡;是仿若琥珀一般淡黃色的液體。

“記得。”很難想象;高中時候的聚會他們竟然就喝起了酒;大部分人;還喝得醉醺醺的不省人事。然後……被家長和老師發現;集體遭一頓痛罵……

“那個時候……真好……”

慕絲彷彿能夠想象當時的樣子;男同學女同學喝成一片;你唱著歌我跳著舞;被大人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