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解釋,當時她被嚇壞了,不敢跟過去確認,所以沒有拍下後面的影片。
嚴慕慢慢鬆開拳頭,哂笑,“老子弄死他們。”
“怎麼弄?”
嚴慕思忖片刻,突然道:“你想過沒有,對方為什麼沒有馬上報警?”
賴思歸一愣,“……想過。”
“沒想明白?”
賴思歸搖頭,“可能只是李震沒有馬上清醒。”
“不可能。”嚴慕說,“那麼多人看見你最後跟他在一起,華源貿易的人會輕易放過你?你作為最大嫌疑人,只會在第一時間被批捕。”
“你的意思是?”
嚴慕眯起眼,“他最初不報警,或許是想掩蓋什麼。”否則大可以報警追查兇手。
“掩蓋什麼?”
嚴慕引導她,“我們來假設一下,用你聰明的腦袋想想。如果你是李震,醒來發現自己被人下毒手,會怎麼做?”
“找出那個人,報仇。”
“沒錯。”嚴慕問,“那麼他為什麼不選擇報警?”
賴思歸蹙眉。
“假設你當時意識不清,不知道是誰害的你。你不知道對方是仇家還是搶劫,或者只是單純的洩憤,你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是什麼?”
“警察。”
“聰明。”問題又回來了,嚴慕接著問,“那他為什麼不報警?”
“他知道對方是誰。”
“那他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他不敢報警。”
所以新聞被曝出來後,李震指控她,所有證據也都指向賴思歸,其實只是為了找一隻替罪羊。
賴思歸懷疑過這個時間點,卻沒細想過。
嚴慕握住她的手,“再想想,還有什麼遺漏?”
“還有一點,除了喬思盼,當時可能還有第四個人在場。”
這也是她一直調查王偉志和喬思盼的原因,“那天晚上,我發現喬思盼跟蹤我,在她手機攝像頭上塗了塊口香糖。”
她的攝像頭,不可能拍得那麼清晰。
☆、第五十八章
?
“準確地說,是四個人以上。”嚴慕糾正賴思歸,“真正行兇的人不可能讓影片洩露。”
那麼當晚在鳳凰臺後院暗處的,除了兩個當事人和喬思盼外,必然有另外一個人是真正的手機影片拍攝者。伺機行兇的人,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一個群體,則會蟄伏在另一個暗處。
整件事有太多值得考究的地方,比如李震的生命健康已經受到威脅,李家人不抓真兇,卻死咬著她一個小螻蟻不放。緊接著卻有人在李家明顯不願意擴散事態的情況下,將照片曝光給新聞媒體,讓警察介入。曝光的人,是喬思盼或是另有其人,亦是不得而知。
賴思歸試圖理出頭緒,這兩年她一直想從喬思盼身上入手,其實並非單純的出於對喬思盼這個人的不理智目的。
“喬思盼肯定知道的比我多。”賴思歸說。
兩年前整個案子判下來,無論賴思歸當時的律師從哪個角度替她辯論,都被各種奇怪的理由反駁。
漏洞百出,卻沒有迴旋餘地。
賴思歸記得最後別無他法時,律師甚至提出質疑李震當晚的精神狀態,要求他們給李震做吸毒檢測,來判斷他是否具備指認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依舊無果。
這個案子背後掩蓋了多少真相,李震為了隱藏什麼秘密,賴思歸必須而且只能從喬思盼身上找突破口。
從喬思盼上交的影片來看,影片只拍到李震拖走她的地方,時至今日他們已經無法驗證影片的完整性。
而影片的真正拍攝者是誰,他是否拍到真正的行兇人,更關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