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柳俊彥的講述,樸妍珍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任女友,但因為他情緒不穩定,一發病就毆打折磨她,所以樸妍珍要跟他分手,這讓他不能容忍。
他不能忍受樸妍珍離開他,誕生了要讓她永遠留在自己身邊的想法,所以才對她實施了綁架和囚禁,第二任女友金熙雲也是如此,兩人都先後被他打斷了一條腿囚禁在別墅地下室。
綁架並不是他親自動的手。
而是利用檢察官兒子的身份說動了一名銅雀警署的警查幫他,事後他用父親的關係幫那個警查升成了警衛。
這就是為什麼他兩次都有不在場證明的原因,警察查案是專業的,犯罪也是專業的,把首尾清理得很乾淨。
但凡事都有疏漏。
第二次綁架金熙雲時出意外留下了點痕跡,而且被當時負責此案的高泰宇查到了,柳俊彥跟他做了個交易。
他透過編造理由說服父親(此處他稱父親對此事不知情),動用關係將高泰宇從刑事三部調到刑事七部,作為回報高泰宇銷燬了的唯一的證據。
所以,這兩起綁架案分別是由一位不缺錢的官二代,和一位專業的警察以及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共同犯下的。
因此根本就沒有任何痕跡可循。
如果不是柳俊彥親口承認,那就永遠也不會有人能找到證據定他的罪。
“阿西吧,真他媽變態!”金鐘仁關了錄音筆,厭惡的提著棒球棒狠狠抽了柳俊彥幾棍,然後才拿起手機請示許敬賢:“已經按您的吩咐搞定了。”
“讓他聽電話。”許敬賢說道。
“是。”金鐘仁應了一聲,將手機貼在柳俊彥的耳旁:“豎起耳朵聽著!”
“再說說伱那家金融公司吧。”許敬賢一邊吃著菜一邊語氣平靜的說道。
聽見這個熟悉的聲音,柳俊彥霎時呆立當場,腦子嗡嗡的,隨後所有情緒集中爆發,歇斯底里吼道:“你瘋了嗎!你怎麼敢這麼做!你這是在知法犯法!我他媽一定不會放過你!”
他做夢也沒想到居然是許敬賢叫人綁了自己,他可是檢察官啊!他怎麼能幹這種事!他怎麼能!怎麼敢啊!
簡直無法無天!簡直目無法紀!
你憑什麼犯法!你……你又不是我!
“是我乾的,你又能奈我何呢?親愛的柳社長。”許敬賢語氣輕蔑而不屑的說道:“有證據就報警抓我吧。”
柳俊彥臉色青白交加,心裡又屈辱又尷尬又憤怒,因為這是他剛剛挑釁許敬賢時說的話,這都是他的詞啊。
“有你的錄音,等再去你家地下室找到被囚禁的樸妍珍和金熙雲,你覺得你還有狡辯的餘地嗎?等你進去後你公司經得起調查嗎?老老實實的交代吧,我不是衝你,是衝宋漣漪。”
聽見宋漣漪這個名字,柳俊彥臉色變化了一下,他當初把宋漣漪拉入夥就是因為陳頌文的原因,等出事的時候把她拉下水,陳頌文總不能不管。
有陳頌文,再加上自己父親。
兩家的人脈關係往一處使。
那事情就應該就還有迴轉的餘地。
而且正如許敬賢所言,沒有自己在外面周旋,公司也經不起檢方調查。
分析完利弊後他緩緩開口:“公司主要是靠給女學生借貸,然後故意使她們還不起,再逼著她們去陪酒賣身賺錢,家裡賣車賣房還債,靠這種方式源源不斷榨乾她們家庭的價值……”
“宋漣漪牽扯多深?”許敬賢問道。
柳俊彥老老實實答道:“她只以為公司的業務是放高利貸,並不知道具體的細節,畢竟她靠著陳頌文家裡的關係把生意做得不錯,如果讓她知道太深的話肯定不會冒險跟我合作。”
“讓拿著手機的人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