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都能聽到,再多了也是lang費。”稍事思考後常樂說道。
為了避免後面的車看到他們開槍後,也會忍不住藉機大過槍癮,常樂特意的透過對講機告誡他們,沒有接到命令之前嚴禁他們開槍。然後才六輛車並駕齊驅的向著路口衝了過去。
距離路口還有五十米左右,常樂便開始用點射的方式清理殭屍。畢竟之前沒有動過槍,儘管他很努力的去瞄準,但是準頭還是遠遠地低於他的預期。所以還不等將彈鼓內的子彈全部射出,他便放棄了射擊,回到了車內。
“樂哥,聽聲音好像沒打出多少槍吧?”李冬來問道。
“使不慣,就不lang費子彈玩兒了。三四十發子彈,足夠讓周圍幾里以內的人都聽到了,沒有必要都射出去。”
匯聚在路口附近的殭屍少說也有上千只,不過當它們面對六輛自重高達十幾噸的裝甲防暴車的時候,簡直就像是雞蛋遇到了榔頭般的脆弱,僅僅是依靠著裝甲車的衝撞和碾壓,這些個殭屍便成片的倒了下去,根本就無法對裝甲車造成任何的威脅。
就在這時,負責開車的韓玉報告道:“樂哥,發現進化殭屍!”
“壓過去就是了,它還能攔得住裝甲車不成?”常樂聽後不以為意地說道:“進化殭屍你又不是沒有見到過,有什麼可驚慌的。”
“不是,樂哥。這個大塊頭足有兩米六七高,恐怕是二度進化的力量型殭屍。明子的車撞了它一下,居然沒有把它撞飛!”
常樂聽後便要探出頭去張望,被李冬來一下子給攔住,說道:“樂哥太危險了,不能從這裡探頭!”
“沒關係的,我會盡量小心的。正好也要試一試,這機槍對二度進化的殭屍有沒有效果。”
第三十八章:接觸
第三十八章:接觸
常樂將頭從裝甲車的上方探出來的時候,那隻二度進化過的力量型殭屍,正在揮舞著巨大的拳頭和一輛裝甲車較勁。
之前常樂曾經和二度進化的敏捷型殭屍交過手,敏捷性的殭屍塊頭根本就和眼前這個大塊頭相比,這個大塊頭的身高就如韓玉所說的那樣,絕對的已經超過了兩米五,而且體型也相當的見狀,塊頭至少相當於曾經的籃球明星姚明的兩個。
更加奇葩的是,這個大塊頭的身上居然不著寸縷。不過常樂很快的便反應過來,如此龐大的身軀,一般人的衣服根本就穿不進去,即便是進化前身穿著衣服,這個時候只怕是也早已經被撐壞了。而且它顯然也不具備綠巨人那樣的,可以無限延展的神奇褲頭,所以只好不著寸縷的在大街上閒逛了。
透過這一點,常樂還做出了一個判斷,那就是進化後的殭屍,雖然具備了一定的智力,但是絕對的有限,不然的話曾經為人的大塊頭,也就不會允許自己不穿衣服了,因為這純粹是習慣使然。任何一個有智力的人,即便是有某種嗜好的人,都不會在三月裡不穿衣服的。
既然智力不高,那麼這個大塊頭就基本上是依靠本能在作戰,就好比它現在這樣,居然依仗著自己力氣去和裝甲車較勁一般。對於常樂來說,這種皮糙肉厚的傢伙,要比之前遇到的那個敏捷型的好對付得多,實在不行還可以用六輛裝甲車輪流去撞,就不信弄不死它!
不得不說,這二度進化的力量型殭屍,單從力量方面看絕對要比敏捷型殭屍強百倍。眼下的這個大塊頭,正在依靠著自身的力量,和明子的那輛裝甲車頂牛。非但如此,還騰出一隻手來,不停地拍打著這輛裝甲車的前部。
裝甲車的前部可以說是裝甲車最為堅固的部位,基本上是由實心的鋼鐵所鑄成,所以殭屍雖然力大無比,仍舊無法對裝甲車造成任何傷害。不過,裝甲車在殭屍出現的時候正好在倒車,想要去撞殭屍必須先停下然後再往前開,所以與殭屍撞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