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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為什麼會扯上三起命案……”

罪犯與長相或學歷、知識、家世之間,從來不是等號,周師頤從不以為這值得感嘆,只捏捏她鼻子,目光帶笑。

“鼻子這麼靈?連香水名都知道?”他捏她鼻子的動作令她臉紅,只說:“也不確定是不是,只是味道很像。”

“對香水有研究?”

“沒有。只是剛好我有一瓶PoppyFlower的香水。”

“怎麼沒聞過你身上有香水味?”

“放在苗栗。那是人家送我的生日禮物,我用過兩次,雖然味道我喜歡,但就是不喜歡在身上噴東西……”她瞧瞧他,想著自己與他年齡上的差距,不免擔心起他是不是喜歡有香味的成熟女人。

她問:“你喜歡香水?”

“你說呢?”

“就是不知道才問你,每次都只會反問。”她嗔他一眼,在他眼裡卻成了撒嬌,風情萬種。

☆、第 44 頁 (2005 字)

他彎起眼睛笑。“你在我身上聞過香水味?”

她想了想,記得他身上就是乾淨的味道。他有用過香水嗎?“我沒仔細去聞你身上的味道。”

周師頤不說話,下樓時,才淡聲說:“案子忙完,找時間我讓你仔細聞……”停頓幾秒,慢吞吞說:“當然,我會乖乖洗好澡等你。”

“……”老闆,工作時候調情,你這樣對嗎?:

訊後聲請羈押,地院以罪證不足、無逃亡之虞駁回,兩人皆以十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每日得向轄區派出所報到,蔬園暫時封鎖。這樣的結果令

許智國跳腳,一通電話打進檢察長辦公室痛罵,揚言要張金安等著降職。

周師頤被叫進檢察長辦公室。張金安坐在大位上,桌面攤著偵訊筆錄,他怒視面前下屬,“十萬元就讓他們交保候傳?法官腦袋裝水啊!還有你,你新手嗎?案子是這樣辦的?!為什麼不提抗告?!那可是三條人命!”

“我只是依法行事。”

“依什麼法?”張金安揚聲斥道:“這麼重大的命案,地院讓他們交保,就不擔心串供滅證、逃亡?你站在檢方的立場,不是應該提出抗告?”

“就是因為知道三條人命的重要,所以更需謹慎。法官的考量我認為並無不妥,目前沒有更明確的事證或人證物證,能證明案子與溫家兄妹有關。”

“還要什麼證據?不都有指紋和藥片了,這不是證據?!”

“藥片還要驗,目前光只有指紋是不夠的,我也不希望最後是我們冤枉了溫家兄妹。有采了他們的檢體做比對,報告出來後,我相信很快就能破案。”

“你這種偵辦態度實在讓我擔憂。溫仲堯不是認罪了你還要驗什麼檢體?!”

“我認為證據不夠。”話出口,周師頤稍頓,決定避重就輕。“也許正因為他認罪,法官才決定讓他交保,會認罪的較無逃亡疑慮,且他態度配合良好。”

好得詭異。當然,他不會向檢察長報告,免得偵辦內容洩露出去。

太可笑了。一個檢察單位本該謹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長卻被政客牽著鼻子走,是個人利益之前就忘了正義?還是換了位置也一併換了腦袋?

“檢察長罵你了吧?”章孟藜見他走出,迎上前去。

稍早前到他辦公室拿資料,正好遇上檢察長剛走出他辦公室,她一問,才知檢察長讓他十分鐘後到檢察長辦公室。她瞧檢察長臉色沉重,大概不是什麼好事,遂跟了下來,等在外頭。

“也不是第一次了。”他聳肩,笑得無所謂。

她看著心疼,握住他掌心,說:“他不知道你很努力嗎?每天忙得那麼晚,不就是為了能趕快破案?又不是隻有許朝翔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