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部分

業,青年男女一旦參加工作,家裡就開始張羅婚事,一般半年或者一年之內結婚,領到房子後就會計劃生孩子的事情。

這是大部分人的生活節奏,過了二十五歲還不結婚就會被人認為有問題。

李虹以為林子軒和慕姍姍年底結婚正好,過年之後也行,總不能拖到一年之後。

這時候沒有什麼為了事業不結婚的說法,結婚也非常簡單,就是到民政部門領張證,在飯店裡招待一下親戚朋友,騎著腳踏車把新娘接回家就行了。

當然,有條件的家庭用轎車接送也行。

沒有一大本的婚紗照,最多拍幾張兩人的合影,沒有高額的彩禮,沒有大操大辦。

大家都不富裕,能添置一套新傢俱,加上電視機和洗衣機這種常用的家用電器就不錯了。

算下來,結婚花費兩三千塊錢足夠了。

所以說,在這個時代結婚真的不怎麼費事,一切從簡。

對於母親的提議,慕姍姍沒有反對,她只是心裡有點小慌張,覺得太過突然,還有種新媳婦即將見公婆的忐忑不安。

她和林子軒同學四年,彼此知根知底,不討厭對方,還喜歡兩人在一起的感覺。

或許這就是愛情。

這個年代的華國男女大多是透過相親或者熟人介紹認識的,雙方有好感就在一起,至於愛情是什麼,倒不是那麼重要。

他們看重的是生活,愛情只是生活的點綴,過於奢侈,他們追求不起。

然而,當多年過去,他們頭花髮白,仍然牽手相濡以沫的時候,在青年人眼裡這就是愛情的見證,但他們自己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覺得就是兩個人湊在一起過日子。

慕姍姍對此較為懵懂,她看過小說裡的愛情,看過電視劇裡的愛情。

有悲壯的愛情,有平凡的愛情,有俗套的愛情……

她想起了林子軒念給她的那首詩,那首《當你老了》,或許等他們兩人老了之後才能真正懂得什麼是愛情。

現在,她覺得和林子軒在一起很快活,就足夠了。

吃過飯,慕姍姍從行李箱裡拿出在國外購買的禮物,都是一些小物件,太貴重的她也買不起,每人都有份,連林曉玲都沒有忘掉。

三天後,中秋節,兩家人在飯店裡吃了頓飯。

林伯清和鄭秀蓮對這樁婚事極為滿意,慕姍姍的確是個好姑娘。

在這件事上林子軒和慕姍姍沒什麼發言權,全憑家長做主。

聽著父母長輩飯後商量婚事的細節,兩人悄悄的溜了出去,到了外邊對視一眼,不由得鬆了口氣,像是解放了一樣。

走在馬路上,由於剛剛提到的婚事,慕姍姍有點小羞澀,少見的安靜。

“明天就要錄節目了,有沒有信心?”林子軒關心道。

華國電視臺第二檔綜藝節目《方大綜藝》外景拍攝完畢,下一步就是錄製節目。

方大集團是一家位於花城的大型企業,花了一百萬取得了《方大綜藝》的冠名權。

這絕對是一筆物超所值的買賣。

電視臺找了一位四十多歲的男主持人和慕姍姍搭檔,這位男主持人的主持風格幽默風趣,深受觀眾的歡迎。

作為新人,慕姍姍想要在節目中主導話題,給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並不容易。

如果一期節目下來,觀眾只記得有個漂亮的女主持人在臺上站著,卻不記得這人說了什麼,那就成了花瓶和擺設。

這是主持人之間的競爭。

“和你鬥嘴慣了,我還怕他麼?”慕姍姍頗有信心的說道。

“這麼說我還成陪練了,以後可要收費啊。”林子軒打趣道,“在節目中你要有自己的定位,他想風趣就讓他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