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靶場。”
“好,去靶場。”
好傢伙,這麼幹脆,營區都不進,水都不喝一口?
華爾命衛兵先行快馬趕赴靶場,通知相關人等王爺要過來視察了。
張勇在一邊眉飛色舞:“王爺,東西真是好東西!只是……”
“只是什麼?”
“我們爭了十幾天,”張勇嘿嘿一笑,“到了後來,個個都臉紅脖子粗了,可還是拿不準,到底該怎麼……擺它?”
擺它?
這話似乎沒頭沒尾,但關卓凡曉得他的意思,微微一笑:“不著急,凡事總是愈辨愈明白的——先看看東西究竟好在哪裡?”
一行人怒馬如龍,來到了靶場。
靶場入口,“相關人等”已經在恭候了,其中,有三四個身著獵裝的洋人。
山度士偏過身子,對關卓凡說了句什麼。關卓凡點了點頭,第一個跳下馬來,大踏步走了過去,還差著幾步路,手已經伸了出來:“加特林先生,咱們總算見面了。”
理查。喬登。加特林趕忙迎了上來,先是深深一躬。直起身來。才握住關卓凡的手:“親王殿下。能夠為您服務,是我莫大的榮幸。”
理查。喬登。加特林,加特林機槍的發明者。
*
前文有過交代,關卓凡在美國的時候,向理查。喬登。加特林買下了他的“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的專利,並承諾,提供後續研發、改進的資金,不設上限。另外。還約定,將聘請他負責日後定型了的“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的製造、生產。
加特林無法拒絕關卓凡提出的價格和條件。同時,和克里斯托弗。斯潘塞一樣,加特林對這位來自中國的公爵大人的“知遇”,亦有久旱逢甘霖之感。事實上,他的這種感覺,比斯潘塞還要強烈。
斯潘塞在推銷他的“斯潘塞連珠槍”的過程中,雖然屢遭冷眼、白眼,但“斯潘塞連珠槍”怪是怪,好歹還是一支“槍”。勉強還在世人的理解能力範圍之內。可加特林先生,您究竟能不能夠講清楚。“連用速射武器”……到底是個什麼鬼東東?加特林感覺到,在一個又一個遊說物件的眼中,自己就是一個笑話、一個怪物。
並不好全怪人家沒眼光,事實上,加特林自己也確實說不清楚,他的“連用速射武器”到底是什麼——槍,還是炮?
事實上,在排隊槍斃時代,加特林的設計思路太超前了,當時的戰術體系,根本沒有機槍的任何位置。只有等到前膛槍轉為後膛槍,散兵戰術出現了,機槍的火力壓制和支援的概念,才有實質的意義。
就在加特林對美國的市場已基本絕望、打算到歐洲去碰碰運氣的時候,山度士銜關卓凡之命出現了。
關卓凡之所以要將“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的專利買下來,是因為加特林申報的專利極具排他性:
這個專利中有兩點宣告,一個是“提供鎖膛的內有擊針的圓柱旋轉體,與槍管一起旋轉”;一個是“每根槍管都有獨立的擊針”。
這就使得,以後所有與加特林機槍相似的設計都不能再獲得專利了。
這是馬克沁機槍問世之前,數十年間,再沒有其他類似的機槍被“發明”出來的最重要原因。在專利權問題上,洋鬼子——特別是“先發”的英、法——還真是算規矩的,不大隨便山寨人家的東西。
至於馬克沁機槍,以自身火藥燃氣為動力,和加特林機槍的外力機械驅動,設計思路已經完完全全不同了。
關卓凡打的如意算盤是,只要他不對外宣傳、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