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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地主之誼

五一長假先回家去看了外婆,然後回學校跟謝峰去了酒吧。凱文是酒吧的小老闆,亦是謝峰的鐵哥們兒,23歲,近一米八的個頭,人很帥,造型也很帥,迷倒一大片前來消遣或者買醉的女人。

透過介紹,加上來的次數也不算少,跟他自然而然地熟絡起來。我笑言:“酒吧生意好,人氣旺,你這塊活招牌是功不可沒。”

除了打理這家酒吧,凱文同時還是駐唱樂隊的鍵盤手。謝峰知道我會彈吉他,無意間跟凱文說起,於是一群人就起鬨開玩笑,非要讓我上臺露一手。

我也不是個矯情的人,不喜歡扭扭捏捏做事,就大大方方上了臺,跟樂隊合作了一曲五月天的《倔強》,贏得滿場喝彩。

自那以後,每次去那兒都會被逼上臺去臨時充公,樂隊的四人都是男生,我這個女生也就成了蠻好的調和劑。我也喜歡那種張揚瘋狂、恣意瀟灑的感覺,沒有爾虞我詐,沒有憂慮隱患。

“藍天,陪我跳個舞吧?”謝峰像電視劇裡的紳士那樣,彎腰,伸出手,等我的回答。

見他如此鄭重其事、一本正緊的模樣,有些好笑,拍了下他置於半空中的手:“你知道,我從不跳舞。”

“就一次,也不給賞臉?”謝峰的失望,我怎麼可能看不出來。

“我不喜歡這些,是兄弟就不要為難我。”我堅持,不願置身於瘋狂地舞群中。

“好吧。”他看著我,收回手但又不死心地問:“藍天,你有想過高中談戀愛嗎?”怎麼又是這種問題,難道上了高中,愛情就氾濫了?

“我不反對,但是我不會。”不管我是不是自作多情多心了,還是覺得應該在某些尷尬的局面出現前,就直接表明態度。

“如果是遇到了喜歡的人,也還是不會?”他在做進一步探詢。

“那是個未知數,我不敢保證。最起碼目前沒有,也不會。”喜歡的人倒是有,對凌涵、餘的這種喜歡算不算?談戀愛的物件,應該是愛的人吧,會有嗎?何年何月,何時何地。

“好吧,我知道了。”失落的情緒如此明顯。謝峰,這是何必?我們現在這樣,不是很好嗎?看他獨自轉身,拿了杯酒,朝舞池裡同伴所在的位置走去。

對不起謝峰,愛情是我承擔不起也不想觸及的東西。出了酒吧,給謝峰發了條簡訊,說先離開了。看看時間九點多,不想回宿舍,給楚碩打電話,問他們在哪兒。

“陽光網咖”,他說,果然不出我所料。

“又去通宵了?”我問。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後,我說“等我。”

按照楚碩的指示,到了“陽光”。門口掛著“未成年禁止入內”的警示牌,顯然只是個擺設。找到楚碩,顏恆易也在,他們已經給我開了一臺電腦。

習慣性地登陸了QQ,大晚上的上面也沒什麼人在。讓顏恆易他們給推薦個遊戲玩兒玩兒,於是攪和了一下英雄聯盟,無疾而終。

十二點左右困得不行,網咖裡的人大多都是二十左右的年輕男子,抽菸吞雲吐霧,煙霧繚繞。封閉的空間空氣不流通,胸口有些發悶,讓我很不舒服。

凌晨四點過,我再也挺不住了,直接趴在電腦前睡了一覺。醒來時渾身腰痠背痛的,尤其是腿和胳膊,麻痺得幾乎失去了知覺,看看時間六點十分。旁邊兩人居然還沉浸在遊戲裡,都不覺得累麼?

我晃晃腦袋,起身去了洗手間,將冷水拍在臉上清醒清醒頭腦,看著鏡中的自己,一臉疲憊。濃濃的黑眼圈,重重的眼袋,眼睛空洞無神,頭髮有些凌亂,整個一副邋遢樣。

如果是個男生,估計胡茬兒也會冒出來,豈不是跟大街上的乞丐有得一比?七點出了網咖,隨便吃了點早餐,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宿舍洗澡補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