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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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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在街上碰見倆人吵架,光吵,不動手(在這一點上,北京男人越來越南方化了)。一個戴紅箍的交通協管員攔住了一騎車闖紅燈的,結果是那闖紅燈的愣把那執行公務的說得沒理了。在北京,比王小山能說的多了去,比王小山看書多的也大有人在,但是能把歪七扭八的事整成“玩弄名著”的,可能只有王小山一人。所以後來當王小山說想自己把專欄停下來的時候,當初罵他的人瞪大了眼睛問:“為什麼?”

本文開頭提到的惹禍的那篇稿子就是這本書裡關於呂布的一段。說呂布死後想重新託生。閻王問他想做什麼人,他寧願當仇人劉備的兒子也不願意受累託生為牛馬。最後對主題揭示也是非常到位——呂布說:“只要能害劉備,再做次兒子也沒關係,反正我做習慣了的。”把《三國演義》中呂布這個人物朝三暮四、有奶便是孃的小人嘴臉寫得非常傳神。作為坐家版的責編,我個人認為這是王小山專欄中寫得最為成功的文章之一,但是老總認為這是偏見,是因為我和王小山的三國人物觀上臭味相投——我想這沒法解釋。

嬉笑怒罵指東打西,王小山身上仍然明顯地印著一個網路寫手的胎記,當這種胎記挑戰某種閱讀習慣的時候,從網路走到紙面上的文字就帶著一種先天性的彆扭。

而其實王小山不是一個別扭的人。無論是文字還是為人,王小山給我的感覺甚至有些忍辱負重的成熟——這個詞對於一個在網路上殺下山來的人來說幾乎是一種貶義,所以我不再認為“玩弄名著”時的王小山還是一個網路人——大報,尤其是首都的自我感覺上的大報,在意識形態上的把握十分敏感,所以王小山經常被我半夜裡用電話叫醒改稿子。那時候覺得他是一個特別膽小、特別願意息事寧人的人,就經常無端地生出想欺負一下他的念頭,所以讓他改稿的時候也多,比其他作者都要多。王小山的唯唯諾諾讓我意外之後接著意外。

我一直懷疑王小山收藏稜角的圓熟是裝出來的,王小山能裝。

第一次和小山見面,他跟個淑女似的,不喝酒,與桌上僅有的一位女士共同喝了一桶可樂。幾天後他發過來第一批專欄的稿子,看了就笑了,覺得這人不喝酒肯定是裝的。果然,熟了之後,有一天從海淀喝到三里屯,從晚上九點喝到第二天早上七點,一晚上喝掉一千多塊的酒錢,都是王小山買的單。

人人都有裝的時候,所以從來不提小山那天喝可樂的事兒。人人都有做壞人幹壞事的天賦和衝動,裝,其實就是一個人對另一個自己的剋制,一個壞人要是一輩子都裝好人,他還算壞嗎?

一、可憐的張角

1、一身是病

我有一個叫張角的朋友,在上個世紀最後一年的某一天,突發奇想,騎了輛排氣量七十五的摩托車,開始了環遊中國的旅程,歷時四個月,行程兩萬餘里,終於又回到了北京。旅行時,每到一地,張角都會打電話向我描述見聞:過黃河壺口時,某人不小心掉了下去;到黃果樹瀑布,一對徇情的男女筆直地下落;去錢塘江看潮,潮水捲走了他前邊的七個人……路過趙州橋時,張角在一間古老的民居里發現了漢朝那個也叫張角的人的家譜,知道了他造反的過程。

這份家譜記載和《三國演義》的敘述完全不同。

原來,漢朝的張角,字京超,三十歲的時候在趙州橋邊遇到一個綠眼睛老頭,老頭把鞋扔到橋下,讓張角揀上來,揀了扔,扔了揀,計三十餘次,張角罵老頭:“見過無聊的,沒見過你這麼無聊的,再玩我一拳幹倒你信不信?”老頭這才停手,對張角說自己是南華老仙,在天上耐不住寂寞,寫了三卷《太平要術》,下來交給他。

張角一家,共有兄弟三個,身體都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