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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之駿,我要你去見她。」他拉緊我的手。

我問:「為什麼?你應自己去告訴她,你要結婚。我相信她不會心碎而死。」

「她是一個很厲害的女人。」

「你不逼她,她不會厲害。」

他啼笑皆非,「之駿,你知道個屁!你連女朋友都沒有,你不知女人可怕。」

「再可怕也是你甩她,她還沒有你可怕。」

之驥不出聲。

過一會兒他說:「這件事你可以幫我。」

「好,我幫你去派帖子給她,只有一個?比我想像中好。」

「只有她一個已經夠頭痛了。」

啊叫我去見一個三頭六臂的女人。

他自口袋裡摸出兩件東西,其中一樣是一條門匙,另一樣是一隻鑽戒。

「這是幹嘛?」我問。

「兩樣都交給她。」

「門匙我明白,但戒指?」

「賠償。」

「算了,如果她真如你說的那麼厲害,這不能滿足她,如果她沒有你說得那麼可怕,你可以把它留下來討新歡的歡心。」

「之駿,你倒是個厲害腳色。」他白我一眼。

我取起戒指,一粒並不大的鑽石,是舊刻,並不光亮,但鑲工古樸精緻,不可多得。

「去年我們到歐洲,在翡冷翠一片珠寶店看見它,當時沒立定主意買。」

於是他最近特地去買了它,想藉此叫舊情人心軟,不跟他為難。

「你到底愛誰?」

「我?」之驥笑,「我最愛我自己。」

「那當然是,但兩個人比較起來,你愛誰?」

「蓉蓉比較適合做妻子。」蓉蓉是那小女孩子。

我很詫異,「那小女孩怎麼持家?」

「主持大局有母親,我們家需要一個可塑性強,聽話、標緻的媳婦,你認為不是?」

「另外那個女子,她叫什麼名字?」

「七弟。」

「什麼?」

「她母親直生了六個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紀?現在還有人生這麼多?」

「比你大一兩歲,約三十了。」

「你與她走了多久?」

「之駿,我只是叫你把兩樣東西送給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說,「恕我好奇過度,只是我們,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驥像是被刺傷了心,「之駿,我每晚都回家睡覺,我可沒有同人同居。」

他彷彿打算與我吵架,以怒氣來掩飾真感情。哪一種感情?是懷念還是那一點點悲哀?

我不打算再問下去,就快連兄弟都沒得做了。

「早上九時至五時她都不會在家,你替我買四打玫瑰,連同請帖以及這兩件東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鎖開啟大門即可。」

「不用見她?」我撮起一道眉。

「見她幹嘛?」他朝我瞪眼。

這倒容易。「好,」我說,「明天我就去。」

既然這麼容易,他自己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問。一場兄弟,連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話了。

他留下一個地址,走了。

有幾個女同事隨即來探聽:「那是誰?」

我說:「那是個女人見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麼遠躲那麼遠。

第二天我照他給的地址找上門去。

我並且照他所說,買了大束玫瑰,把整個身軀遮掉一半。

我先按鈴,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過了足足廿分鐘,才用門匙開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