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老或者死亡
格雷安&iddot;葛林在他那部絕佳的小說《喜劇演員》,曾為宗教信仰下過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那就是&ldo;你是否時時準備為它而死&rdo;。而書末,在那位滿口說言的騙子瓊斯上校陰錯陽差成了抗暴遊擊軍領袖並戰死時,葛林問:&ldo;而瓊斯又是為何種信仰而死的呢?&rdo;
宗教信仰總是和死亡牽扯相伴,因為它最核心處本來就為此事而來的,負責解除人對死亡的不解、恐懼和焦慮。然而有趣的是,很多宗教把這份工作做得太成功了,讓死亡煥發著過度誘人的芬芳,映照出生命這一側的貧乏及其日復一日的苦役樣貌,不值一活,也因此,宗教往往得同時向它的信眾下另一道禁令,那就是不可以自殺,生命是神賜的,人不可奪走,或者說生之苦役是個必要的、不容許自我縮減的過程、是你此生的某種債務償付云云。這樣生與死的逆轉,使得殉道而死一事成為可欲的,帶著自利的色澤,其實往往是某種變相的、&ldo;合法&rdo;的、眾裡尋他的自殺。
自戀,做為宗教信仰的一種殘缺形成,亦同樣時時與死亡為伍,忍不住窺探著死亡甬道。然而,沒有上帝沒有天國,死亡只能靜靜保持它結束一切的原始未加工模樣,不附贈任何想像和希望,因此,它一如本來是哀傷的、是不得不爾,對自戀者而言,死亡大致只剩下一種誘惑、一種唯物的利用方式,那就是阻止衰老,阻止他所愛戀的美麗肉體必然崩毀,如朱天心小說(我的朋友阿里薩)中講的&ldo;但願我在衰老前死去&rdo;。
而我們也很容易想到,沒有上帝也就沒有禁令,因此,死亡的界線又是比較容易跨越的,不管這個死亡的樣態是單純的自殺,或者各種曲折乖戾的、利用到無辜他者死亡的自毀,如這位惡魔之針上的男子。
平庸的惡
然而,我們要不要也換個方向來問,這場死亡和衰老的賽跑,贏家就一定是死亡嗎?只怕未必盡然。在七o年代的紐約、在我們目下的臺灣,殺人犯罪率的確大幅提高,自殺率更是大幅攀升,姑不論其他一言難盡的社會因素,說到頭這也只代表了死亡跑贏衰老的機率有所增加而已不是嗎?
我們可以這麼說,我們在這部小說開頭這獨白一幕,之所以第一時間就肯定這名惡魔男子必將殺人而且自毀,那是因為我們曉得我們此刻讀的是一部犯罪殺人之書,如果它是一部普通小說,比方講作者名字是屠格涅夫或者索爾貝婁云云,我們也許仍得提著心擔憂他受苦、狂亂甚至最終步向毀滅,但那將是全然不同而且難以逆料的另一道嚴酷旅程不是嗎?
在這本《第一死罪》小說裡,與其講是死亡獲勝,倒不如講它只是敘述一個死亡跑贏的&ldo;例項&rdo;罷了,也就是說,它是以某一個已然發生的犯罪死亡結果當前提,從這一頭進去,再回到社會面去找解釋找支撐,這樣的理解途徑當然是正當合宜的,但也不免有一種風險,那就是封閉在此一單一個案之中,對此人的處境過度同情,對他的話語過度傾聽,從而對他的行為反應過度裝填解釋,佛洛伊德式的典型謬誤大體上就是這樣,最終,是這些最極端、最&ldo;不正常&rdo;的心理,倒過頭來涵蓋了、篡奪了複雜、廣大、仍有各種可能的人性,病患成了先知,好像只有這樣才算是個完整的、淋漓盡致的人似的;囈語也成了智慧的哲言,讓惡實體化,帶著某種深奧的、悲劇的、甚至神聖懾人的光采。
彷佛又返祖到古希臘、甚至是古昔初民社會的所謂&ldo;神聖疾病&rdo;去,因此,今天的心理學者提醒我們,有必要以觀看來替代傾聽,主要還是看他做了什麼,而不是不假思索的順著他一廂情願的語言邏輯走。語言往往只是生命本身遭到挫折的狂暴流竄而已,是病徵,而不是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