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同事。我整天弄檔案,活像個滿洲白痴官員,你以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我連自己的屁股和手肘都分不出來。我想重回街頭,街頭是我熟悉的地方。你可不可想想辦法,隊長?&rdo;
&ldo;你想調去哪裡?&rdo;
&ldo;傷害‐‐重案組,或竊盜組。&rdo;費南德茲迅即介面。&ldo;就算緝毒組也行,我知道我沒法指望風化組,我長得不夠帥。&rdo;
&ldo;唔……&rdo;狄雷尼慢慢說道,&ldo;我不能承諾你什麼,但我會試試看。也許能有辦法。&rdo;
&ldo;這就夠好了。&rdo;費南德茲高興地說。&ldo;多謝了。隊長。&rdo;
&ldo;要謝謝你才是,巡官。&rdo;
他結束通話,瞪著電話,想著費南德茲告訴他的事。這當然機會渺茫,但應該只會花一天時間,而且總比他那張清單上七個選擇的任何一個都好,那些選擇大半隻是艱苦勞累的工作,毫不保證能夠成功。
當蒙妮卡&iddot;吉爾伯特覆述那句玩笑,說成功的罪犯不會留下前科,他必須承認這的確是真的。但蒙妮卡不知道的是,在完全逍遙法外和正式罪名之間,存在著一個不上不下的檔案世界:不受理的控告、因證據不足而沒進行的逮捕、庭外和解的官司、由於利誘或威脅而撤銷的告訴、只因法院待審案件堆積如山又人手不足而延遲或駁回的審判。
但這些流產的案件多半都有歷史,有一份存在於某處的文字紀錄。部分是在警探的文書作業裡:抱怨和申訴窗體和日誌和種種紀錄:&ldo;罪名撤銷&rdo;、&ldo;拒絕提出告訴&rdo;、&ldo;同意賠償&rdo;、&ldo;警告後釋放&rdo;‐‐這些都是迂迴的說法,顯示工作過量的警探,多半以耐心說服的方式,不管有沒有上司警官的同意,把案子留在法庭日程以外。
大部分權宜執法都是情節輕微,由負責調查的警察以經驗和常識結案。酒吧裡兩個男人喝多了,開始互相以拳擊臉。警察趕到。兩人都希望對方以傷害罪被捕。警察該怎麼辦?如果他聰明,就會狠狠罵兩人一頓,威脅以擾亂安寧的罪名逮捕兩人,然後把他們往不同的方向趕開。沒有痛苦,沒有壓力,沒有正式控告的文書作業、令狀、損失在法庭上的時間‐‐對每個人來說都很煩。何況法官可能會難以置信地聽上五分鐘,然後把原告和被告都趕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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