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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論據不正確不代表結論不正確!”我沉思著說道,“這個推斷結論倒未必完全錯誤!不管男的先死或者男女兩人一起死,既然出現了茶杯,就必然會有它的道理。”

“嗯?”李智林沒明白我的意思。

“以後再跟你解釋。”我說,“他們的調查結果怎樣?”

“辦案人員對轄區內所有的前科人員做了一翻調查。”李智林說,“也調查了男女死者所有的社會關係人員,除了女死者丈夫,沒有找到其他嫌疑物件!”

“死者兩人的關係查清了沒有?”

“查清了!是秘密的情人關係!男死者是女死者的房東,自死之前的一年開始,女死者給房東的房租不漲反降!應該是那個時候開始的。”

“還有‘秘密’情人一說!”我笑了,“房東有老婆嗎?”

“沒有,死的時候跟他老婆已經離婚半年了。”

“那麼是誰知道房租降價的事?”

“是女死者的丈夫!”

“女死者的丈夫?”我來了興趣,“他對老婆出軌的事怎麼看?”

“他表現得很平淡。他說自己早知道了這件事,但因為之前總被老婆罵沒本事,要靠她養,所以也不敢說什麼,只是暗地裡也找了個女人養做情人,找找心理平衡!老婆死了他也沒覺得缺了什麼,反而繼承了她的大半遺產。”

“這就是他受到懷疑的原因!”我笑了笑說道,“所有人都認為是他不想和女死者過了,謀財害命!畢竟,妻子於他有背叛之痛,房東於他有奪妻之恨!”

“如果前面所有的假設條件成立,兇手還真可能就是他!”

“所以,我們必須得查明那些假設條件是否成立!”

“當時就沒有弄清這些問題,現在已經過了這麼久,怎麼著手去調查呢?”李智林有點信心不足。

“我們試試吧。”我笑了笑。

“看起來師父心裡有譜了!”李智林看看我。

“你以為是寫歌作曲呢?有譜了!”我笑著說,“這麼容易案子早破了,還用等到現在?不過以前的偵查工作也沒有白做,至少讓我們明白他們走過的那條路行不通,得換一種思路!”

“那我們下一步應該怎麼做?”李智林問。

“我剛才看了一下現場照片,發現有幾個問題,需要去現場印證一下!”

“都幾年前的案件了,現場還能有什麼線索嗎?”

“當然有。至少能感受一下當時的環境!”

之後我和李智林開車去了殺人案現場。

原來的服裝店如今已經成了一個摩托車修理店,我們向店老闆表明了身份,提出進店裡看一看。店老闆很爽快地答應了。

“你們是為幾年前的殺人案來的吧?”正在考慮是不是要向老闆說清楚我們的目的,他已經問了出來。

“你知道那件殺人案?”我問。

“知道!以前沒有人敢住在這裡。”老闆說,“我是圖房租便宜在這裡開店的!不然,一個摩托車修理店哪裡敢開到這樣的地段來!其實也沒什麼的,誰家的房子裡沒死過人?”

“你說的對。死人沒什麼,活人才可怕!”我開了句玩笑。

“店裡面搞過裝修嗎?”李智林問老闆。

“牆面是房東出事之後刷的!我沒有裝修過,我們這樣的店子沒什麼可講究的!”他回答,“一切還是原來的樣子。”

“現在的房東是誰?”

“是那個男死者以前的老婆。”

“他們不是離婚了嗎?”李智林好奇地問。

“男死者和以前的老婆有個女兒。”因為之前看過案卷,我已經清楚了大部分情況,“按照繼承法規定,他的遺產應該由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