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快落到了天際,紅色的光在粼粼的浪中鋪過來,像屠殺過後的血。
她解了鞋子,毫不猶豫地用腳踢碎一池的鮮紅。然後,抽出一根菸,點燃了,看風動煙散。透過煙霧凝視,往事在心裡虛化成灰。
然後疼痛了。
原來燒到了手指。但是星星點點蹦竄的疼痛卻帶來了別樣的快感。
馮至鳴回家的時候,杜若正要去上課。
“今天回的早?”她說。
“恩,在外辦事,辦完就回了。”他放下包,撇頭看到桌上有一個滾落的空紙杯。他拾起,欲扔。忽然發現杯沿有兩個牙印。他心倏忽跳了下,他記得語聲有這種習慣,喝水的時候,喜歡咬杯沿,她第一次採訪他,走前喝水他就注意到了,那時候還想,給她一個鐵杯子看她怎麼咬。
忽醒過神:又做夢,她怎麼可能。
當惦念成為習慣,不知是可悲還是可恨。
但是,不對,他聯想到那袋吃的,會不會就是她。連忙問杜若。
“今天有什麼人來過嗎?”
“是一個問路的,請她進來喝了點水。”
“她要去哪?”
“說去漁人碼頭。出什麼事了麼?”
“她有沒有留下姓名?”
“沒。對了,她拿走了你一包煙。就是鋼琴上的,不要緊吧。”
煙,零食,杯沿的牙印。難道真是語聲?他幾乎確認了。呆愣一陣後,他瘋一樣跑出去。
哎,你去哪裡呀?杜若在後頭叫。他已聽不到。
他必須去找她,無論怎麼樣,他要把她找到。他感覺自己的血哄的燃燒起來。
開車時,他打電話給宋浩:知道陳劍去哪出差嗎?
“老大,你不知道嗎?陳劍就在舊金山呀,與SK談判。”
舊金山。該死。文語聲,你怎麼就不能等我,折磨我你高興啊?
他將車開得飛快,強烈渴盼她還沒走。
到了目的地。他奔下車來。在人群中穿梭。該死,怎麼這麼多人,這地有什麼好玩嗎?他憤憤想。恨不得趕蒼蠅一樣,將這幫人統統趕走。
沿著海走,海風將他的緊張和焦灼帆一樣鼓脹起來。
別走。求你別走。他祈禱著。
越走越偏,到了一片凌亂的礁石邊。望過去,天高地迥,夕暉的映襯下,彷彿進入宇宙洪荒。想想不會藏什麼人,正要返回,扭頭的時候忽瞥到一星煙火。他的心突突跳了起來。
悄悄走過去。
在靠海的石頭上,看到了她——他日思夜想的人。
到這時,他的心才沉下去,輕輕舒了一口安詳的氣。
他從後面繞過去。看到她在燒他的煙,煙燃到了她指上,她白痴一樣盯著,渾然不覺痛楚。
他上去一把奪了她的煙,說:小孩子,玩什麼火。
她扭頭,眼睛眨了眨,愣住了。
他拿起她的手,摸著傷處,說:紅燒爪子幹嗎?餓了?疼不疼?
低頭看她,還是白痴模樣。便一把橫抱起她,說:傻瓜,是我。不是夢。不信,你掐我一把。
她真掐,很重,他嗷地叫了聲。說: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呀。你就不心疼我嗎?
她撇撇嘴,說,鬼才心疼你。忽然咬牙切齒,說:你放下我,你討厭,我不要見你。你把我給你的吃的全還給我。
幾步後,他把她抱到沙灘上,說:送出去了,還要得回嗎?恩,親愛的,我想你了。讓我好好看看你。
鬼才讓你看。她低著頭,說:你老實交代,你跟杜若是不是同居了。
他說:恩。
你恩什麼?她抬頭怒目,忽然嘴就被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