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那名女孩是藍月更好,如果不是她,也沒關係,起碼他不用老是猜來猜去的,儘管小杰不是他的兒子,他依舊會放大膽的去追求她。
“小姐,我想查四年前的住宿資料,可以幫我查一下嗎?”
櫃檯小姐怪怪的看了他一眼,有禮的問:“先生,請問為什麼要查?你是登記住宿的人嗎?”
“是這樣的,當年我和我女朋友來到這裡住宿,我記得那天是十二月十一號,可是我女朋友卻說是十一月十一號,她說是我記錯了,為了這樣,她硬是不肯接受我的求婚。不瞞你說,這裡是我和她第一次……呃……你知道的,這飯店對她來說非常的重要,我為了要安她的心,只好來求證,表示我沒記錯。”他迷人的風采,立刻讓櫃檯小姐卸下心房。
櫃檯小姐快速地在鍵盤上敲著,找尋四年前十二月十一號的住宿資料。
“先生,請問當時是用什麼名字登記的?”
糟糕,他只好賭一賭了。“藍月,藍天的藍,月亮的月。”
當櫃檯小姐從印表機列印出一張住宿明細時,孟承傑不自覺的屏住氣。“先生,你和你女朋友都記錯了,是十二月十號,不過你比較接近喔!”
賓果!他接過櫃檯小姐送給他的禮物。“謝謝,謝謝李小姐。”他看了一眼櫃檯小姐胸前的名牌。
“不客氣,祝你求婚成功囉!”
“會的,到時我會請你喝喜酒的。”孟承傑拿著薄薄的一張紙,飛躍地走出飯店大門。
真的是藍月,那一夜激情的物件真的是她!他對她的熟悉感不是空穴來風,他曾經跟她有過肌膚之親。
大富若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定會狂笑三大聲。
而且他當爸爸了,他原來有個三歲的兒子,那個可愛討人喜歡的小壯丁竟然是他的兒子,噢~~他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種既開心又雜亂的情緒……
等等,那如果他沒有到達文工作,如果他沒有見到小杰,藍月是不是打算要偷偷隱瞞他一輩子?
以前他不在國內,他能體諒藍月默默的扶養小孩,可是他都已經出現在她的面前,而且很顯然她也是記得他的,那她為何不告訴他?
藍月不告訴他,必定有她的原因和理由,他不能就這麼跑去質問她,更不能逼問她,萬一她帶著小杰逃走了,那他該怎麼辦?
其實,這幾年來,他的感情始終呈現空白的狀態,他很難再對一個女人動心,偏偏一見到她,就勾起了排山倒海的慾望,那是種想保護她、想疼惜她的慾望。
他決定不直接和藍月攤牌,用時間跟她耗,他相信一定能打動她的芳心。
接近六點了,應該快下班了,孟承傑匆匆趕回公司,他假藉有資料忘了拿,丟下一整組的拍攝人員,就是為了要見藍月一面。
他從來沒有這麼心懸過一個女人,從來沒有如此渴望見到一個女人,今天他溜班回公司的事情,要是讓萬大富知道鐵定會氣到跳腳。
只是他竟然和她錯身而過,何姿吟說她去國稅局辦事,辦完事就直接回家,不會再進公司。
孟承傑想打電話給她,卻找不到任何理由。
更氣人的是,一連三天,不知道是命運的捉弄,還是老天在處罰他,不是他太晚回公司她已經下班,就是她提早出門辦事。
今天,外景廣告拍攝的工作,終於告一個段落了,剩下就是後製作業,他才可以趕在下班前回公司。
看著藍月纖細的背影,他頗為不自在的在座位上假裝束忙西忙。這時他的眼角餘光瞥見小白走到了藍月身邊。
“藍月,快下班了吧?”小白問。
“是呀!”藍月邊關計算機邊回答,“對了,你買材料代墊的錢,我明天再跟大頭目請款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