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出售,在百姓中留些壞的聲名,來使主上放心呢?”蕭何為保性命,只好採用了這“自汙”的辦法。漢高祖滅了黥布,班師回朝。不少老百姓攔路喊冤,說蕭相國用低賤的價錢強行購買百姓的田地住宅達數千萬之多。高祖見此,放下心來。當蕭相國來拜見時,高祖便把老百姓的奏章發給他,笑著說:“你這相國,向稱利民,原來你就是這樣利民的啊!現在你自己去向百姓請罪吧!”
皇家的上林苑中有好多空地,而長安城中居民卻日益增多,耕地越來越少。於是蕭何為民請命:“長安的土地狹窄,上林苑中卻有好多空地,白白地在那兒,有些浪費。希望能准許百姓進入上林苑耕種,讓老百姓收穫莊稼,把蒿草留在苑中給禽獸吃。”蕭何的這條建議很有道理,但高祖卻懷疑他討好百姓,悖然大怒:“你自己收受商人們的財物,卻來算計我的上林苑!”當即下令把蕭何交付廷尉,把他戴上刑具關押起來。有一個姓王的衛尉陪侍皇帝時,趁空問道:“蕭相國究竟犯了什麼大罪。您為什麼突然把他加上刑具關押起來呢?”高祖回答:“李斯當年做秦始皇的丞相,有了好事,歸功於君主,有了壞事,歸咎於自身。現在可好,我們的蕭大相國自己接受商人的財物賄賂,卻想用我的上林苑收買人心!”王衛尉說:“當年楚漢對抗,黥布叛亂,您都遠在前線,而蕭相國獨守關中。當時,蕭相國若有異圖,只要稍一動作,這函谷關西便不是您的天下了。蕭相國那時尚且不顧自身利益,使子弟從軍,出家財助餉,難道現在會貪圖商人所送的區區財物嗎?況且,您用李斯來打比方,也不恰當。秦滅亡正是因為皇帝不知自己的過錯。李斯分擔君主過失,不足效法。”劉邦聽後,心中不快,但又覺得王衛尉的話有道理,躊躇了半天,派使者持符節釋放了蕭何。
《史記》載,漢朝建立後,漢高祖劉邦對功臣們論功行賞。大臣們都認為自己功勞很大,當看到劉邦把舞文弄墨、動嘴皮子和筆竿子的蕭何封賞成第一功臣後,那些攻城掠地、百戰餘生的武將們群情激憤,表示不服。面對大臣們的質疑,漢高祖打了個比方,他說:帶著獵狗打獵,是靠狗來追兔子,所以狗有功,但是狗是聽打獵者指揮的,發現獵物並指示出擊的獵人更有功,你們武將就是那些立功的獵狗,而蕭何是指揮狗的人,所以最高的獎勵應該給蕭何!
由此可見,蕭何在劉邦心目中的分量,即便是如此蕭何也逃脫不了劉邦的懷疑和不信任,問題就在於鬼谷子所說的:“有近而不可見”人世間的普遍規律上。所以,蕭何要脫離“伴君如伴虎”的怪圈,而“獨善其身”是要付出相當大的智慧。
反覆無常的吳三桂
反覆無常的吳三桂
吳三桂(1612年—1678年);字長伯。明末清初遼東人,祖籍江蘇高郵身高約合現今米。武舉出身,錦州總兵吳襄子,以戰功及父蔭授都指揮。明天啟末年曾帶二十餘名家丁救其父於四萬滿洲人之中,孝勇之舉遍聞天下,有“勇冠三軍、孝聞九邊”的美譽。曾在北京短暫逗留,遍識名公巨卿及文人雅士,吳偉業稱其為“白皙通候最少年”。崇禎四年(1631)八月,皇太極發動“大淩河之役”,吳襄在赴援時逃亡,導致全軍覆滅,祖大壽降清,孫承宗罷去,吳襄下獄,乃擢吳三桂為遼東總兵官,鎮守山海關。史載吳三桂部“膽勇倍奮,士氣益鼓”,是明末最後一支有戰力的鐵騎部隊。
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初,李自成破大同、真定,逼近北京 ,崇禎帝飛檄加封他為平西伯,令其放棄寧遠(今遼寧興城)入衛京師,起用吳襄提督京營。吳三桂奉旨入援京師,十六日抵山海關,一路上“遷延不急行,簡閱步騎”,二十日抵達河北豐潤時,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已進入北京,崇禎帝自縊景山(煤山),北京失陷,吳三桂撤兵退保山海關。李自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