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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部分

們這兒是沒有人彈鋼琴的。這是我們二十八星級酒店的特色,也是我們的核心競爭力所在。就像我們這麼高檔的酒店叫‘李阿花超級大飯館’一樣,用的是我們老闆娘的中文名字給本酒店命的名。本來我們老闆娘也有個英文名字,叫‘Red_flower_Li’,但考慮到我們的經營策略,我們寧願放著這麼洋氣這麼拉轟的英文名字不用,而採用了‘李阿花’這麼純樸這麼有民族氣息的名字,這就是為了表明我們的民族性,而專門採用的差異化經營的策略。”

末了,領班又加了一句:“我們演奏的民樂,已被眾多有文化的高層消費者認可並被極力讚賞,在這種大力弘揚民族文化氛圍的影響下,輿論正對一些附庸風雅、以聽西方音樂來抬高自己的人進行大力的鞭撻和強力地諷刺,我看公子你氣質高雅,姑娘她也容貌不凡,應該絕對不是那種附庸風雅、以聽西方音樂來抬高自己的人,因此特意安排了名滿天下的‘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來為兩位演奏,想來兩位對這種安排一定不會不滿意吧?”

其實丁逸對演奏什麼樂器並不關心,不過在叉飯的時候聽聽鋼琴曲確實要比聽這些呯呯嘭嘭、嗶哩叭啦的民樂心情更好一些,但既然這些民樂是這二十八星級酒店的特色,再說現在的氛圍是大力弘揚民族文化,既然如此,自己也要入鄉隨俗,吵一點就吵一點,將就著也能聽一聽,如果堅持要換成鋼琴曲,傳將出去,或許會被人稱之為假洋鬼子,受到別人鄙視那就不好了。於是道:“其實我是很喜歡聽民樂的,但我這個人喜歡開玩笑,隨便問問,也是想考考你們,看一下你們的歷史知識是不是夠豐富。沒想到領班你對民樂是如此的瞭解,歷史是如此地知道,典故是如此地明白,不錯不錯。你先退下,就讓他們繼續演奏吧。”

領班奉命退下。丁逸正想讓“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繼續幫他們演奏,忽然想起,自己跟二辯說過,只要他能把自己點的曲目演奏出來,自己就給他小費。但聽這些嘭嘭戧戧的民樂,確實是不利於自己消化,如果堅持不聽,又恐怕被人稱為附庸風雅的假洋鬼子,兩者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結果,於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將二辯喚了過來。

只見二辯轉過身去,回過頭來,手持一對物件就走上前來。

那對物件有些晃眼,仔細一看,竟是一對亮晃晃的銅鑼。

原來他使的樂器是銅鑼。

“我靠。”丁逸心裡感嘆了一句,心想二辯這個人就是會選樂器,選的樂器明顯屬於超重量級的。

他為什麼會選這種樂器呢?丁逸陷入了沉思。

不外乎有以下幾種可能:

可能性一:別人正在聽著音樂欣然吃飯時,二辯他“咣”的一聲,銅鑼使勁一敲,震耳欲聾然後再振聾發聵,把人震聾了以後再把他給震得又不聾了,就可對外宣稱自己把聾子給治好了,說不定會獲得一個當代神醫的稱號,贏得世人的尊重;可能性二:二辯他銅鑼“咣”地一敲,使正在吃飯的人突然受到強烈的聲音刺激,由此極有可能將手中的碗筷等餐具失手掉於地上,造成了餐具的損毀,飯店再要求消費者賠償鉅額損失,這二辯就可以在消費者的賠償的款項裡獲得相當的提成,獲得經濟上的好處;可能性三:這個二辯其實是隱於鬧市之中的當代大俠,仇家一直在追尋他的蹤跡。而他手持的這一對明晃晃的銅鑼,則是二辯他隨身攜帶的武器,他隨身攜帶著銅鑼,作為他防身的武器,如果有仇家找他麻煩,他亮出銅鑼,與對方血拚到底,銅鑼對於他而言,可以讓他心理上的安全需要得到滿足。

丁逸想了想,覺得這三種可能性都存在,到底哪一種可能性最大呢?

他是一個懶人,因此也不願深想下去,於是直接問道:“你為何選擇銅鑼作為你的樂器呢?這麼有個性。”

二辯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