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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然你演出結束了,並且作為增值服務,你還為我們演奏了《十/八摸》續集,本應該多給你小費,聽到‘小費’這個詞,你的兩眼請暫時不要放光,因為你兩眼放光照得我有些眼暈。請聽我繼續說:但是,請注意這個‘但是’,這是我在轉折。為什麼我要轉折呢?因為,我不想給你小費。哦不不,因為,你的行為表現,非得讓我轉折一下。你說,我要聽《十/八摸》,自然是想聽有曲調的《十/八摸》,不會只想聽你在這‘咣咣咣咣咣’地敲銅鑼。你要能演奏出有曲調的《十/八摸》,我自然會給你小費。如果我只想聽敲銅鑼的話,我也用不著在這裡聽,到集市上去看耍猴就行了。除了能聽到銅鑼聲,還能看到猴子跳舞,對吧?所以你自己說說看,你既沒演奏出任何曲調來,我憑什麼給你小費呢?”

張銅鑼急了,道:“我是嚴格按照我們的約定履約的。你讓我演奏《十/八摸》,我作為一個銅鑼演奏者,自然就演奏了銅鑼版的《十/八摸》,另外還附送了《十/八摸》續集,已是跳樓大甩賣揮淚大放送了。演奏結束,履約完成後,你卻讓我演奏出有曲調的《十/八摸》,這豈不是故意刁難嗎?銅鑼如何演奏出曲調出來?它只要‘咣咣咣咣咣’,按節拍敲完,我的演出勞務就自然結束了。演出既然結束,你就應該按照約定付給我小費,如果你不付的話,我要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告你。”張銅鑼態度激憤。

要是他真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告了自己,那對自己公司的商譽會有影響,再說,被報紙報道出來,他丁逸因想聽傳統豔詞《十/八摸》,因此和銅鑼演奏者發生了糾紛,傳揚出去,對丁逸偶像派的形象會造成負面影響,權衡了利弊之後,丁逸考慮,還是多少給他些小費,把他打發了事。一點小事,鬧大了也沒什麼意思。

但作為一個成功的商人,丁逸還是以他特有的天性和張銅鑼討價還價起來:“嗯,考慮到你演出確實辛苦,給你些小費也是應該的,你又揮淚大放送,更應該多給些小費,但是你把鑼敲得震天價響,就像耍猴一樣,大大降低了本次演出的效果,更加大大降低了這餐飯的層次,所以我只能給你點小費意思意思了,要想多給,那是不可能的。”

“哪裡像是耍猴一樣?”張銅鑼叫起屈來:“這是藝術,請注意,這是高雅藝術,沒有想到,卻被你理解成耍猴?當真是豈有此理……”

忽聽靠近餐廳門邊不遠處有個女聲說道:“就是這裡了,剛才銅鑼聲就是從這裡傳來的,猴子呢?難道這麼快耍猴的人就走了?我要看耍猴……我就要看耍猴。”

口齒不清,似乎是喝醉了。

似乎是有人聽到張銅鑼的鑼聲,以為這裡正在耍猴,於是循聲而來。

張銅鑼面色一紅,正要向丁逸辯解,準備說剛才說要看耍猴的人不懂藝術,但這個聲音在丁逸耳邊響起時,卻使得丁逸渾身一震。

因為,這個聲音對丁逸來說,是這麼地熟悉,這個聲音對丁逸來說,是這麼的魂牽夢縈,這個聲音對丁逸來說,是這麼地讓他輾轉反側,這個聲音,就是曾在丁逸的夢中響起過無數次的聲音。

哦,對不起,本書不是言情小說,所以以上的修辭方法是錯誤的,是不符合本書主體風格的,需要重新改過。

修正稿如下:……這聲音是這麼地熟悉,這個聲音是曾是丁逸睡覺睡得嘴角吐泡泡時內心深處響起過無數次的聲音。

第一百七十章 方然和孫蘭出現了

丁逸向門口望去,門口出現了兩個女孩,一個不是方然,另一個若不是方然,那還能會是誰?

說“要看耍猴的”這話的人,竟然是方然。

那個不是方然的,似乎也很面熟,丁逸在腦海中的資料庫裡立即開始了搜尋。“嘀嘀嘀嘀嘀……”幾聲搜尋聲過後,搜尋結果出現了:她是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