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懂非懂的點頭,反正他只要按照宋玉蘭的話去做就行。
他拿起電話撥通了上級的號碼,簡單說明了情況。
掛掉電話,汪經理笑著對宋玉蘭說,“宋小姐,領導同意兩套房子再給您優惠五百塊。這已經是最大限度了,您看怎麼樣?”
宋玉蘭心中暗喜,面上卻不動聲色,她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才起身,“您還有一個小時下班,麻煩您準備一下房子過戶材料,我的店鋪員工就在對面,我去讓她們來交錢籤合同。”
汪經理忙不迭點頭,“行行行,多謝宋小姐。”
潘芳看著手中六十平的房子照片,熱淚盈眶,萬萬沒想到,她心中一直壓著的巨石,居然能被宋玉蘭這麼輕鬆解決。
宋玉蘭輕聲提醒,“你回去遷戶口時最好不要說你買房了,不然我怕你會被那些人纏住。”
潘芳點頭,眼淚就像是斷了線的珠子掉落,聲音裡滿是激動和哽咽,“我知道了,玉蘭謝謝你。”
一旁的李英倒是挺高興湊過來安慰道,“潘妹子,別怕咱們住的不遠,以後互幫互助生活總會更好!”
李英和潘芳都是離婚過來的,更懂對方內心裡的脆弱,也更能互相理解。
兩人都下定決心要在宋玉蘭店裡好好幹,報答宋玉蘭。
李英買下的是76平方的小院子。
小院子裡房屋都是破舊不堪的土牆,如果想要入住,就必須將其全部拆除後重建才行。
儘管如此,李英仍然花費了 5500 元買下這裡,宋玉蘭告訴她實際上相當於購買了一塊可以自行建房的土地。
畢竟這時候還沒有所謂的公攤面積概念,實際可居住的空間確實就是整整 76 平方米。
如果在此基礎上再稍加擴建到八九十平方米左右,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引起有關部門的不滿,只要不過分即可。
此外,再多加蓋一層二樓,那麼又能多出大約七八十平方米的可用面積。
對於這樣的條件,李英感到十分滿意。
而與李英相隔兩戶人家的潘芳,則是以 4200 元的價格購入了一間約 60 平方米大小的屋子。
這60平的房子雖然不是新房子,但勝在是青磚房,打掃打掃就能住,這是宋玉蘭一開始就為潘芳考慮到的。
潘芳給宋玉蘭打下一張欠條,表示若三年之內無法還清欠款,那麼這間房子便歸宋玉蘭所有。
不僅如此,潘芳還鄭重地按下了手印。
宋玉蘭因為經歷過前世,所以對潘芳的品性可謂瞭然於心,深知她必定會信守承諾。
但宋玉蘭還是小心翼翼地收起了那張欠條,因為這不僅僅關乎金錢,更代表著潘芳能夠與她平起平坐、相互尊重的自尊心。
一切搞定,合同已經簽好,只等明天去過戶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