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能想不到嗎?切割!我們必須和404工作室做切割!”
魏啟成懵了:“切割?怎麼切割?咱們這個活動是依託路仁甲辦的……”
張堅果斷地說道:“就是應該用路仁甲來切割!”
他一邊說著,一邊看向部門的其他人:“這次的活動,是我們長藤娛樂邀請來的路仁甲,與404工作室的對話!
“但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的熱度全都捆綁在一起,那麼在分熱度的時候,404工作室那邊就能分到更多的熱度。
“所以我們必須果斷和他們切割!至少,路仁甲的粉絲們,必須站在我們這邊,抵制404工作室!”
魏啟成都被張堅的神奇腦回路給震驚到了:“張總,可是路仁甲和404工作室也沒什麼根本矛盾啊,這怎麼切割?”
張堅想了想,篤定地說道:“怎麼會沒有什麼根本矛盾呢?
“你好好想想,404工作室的很多資料,是不是來源於路仁甲?他們在用這些資料的時候,有沒有徵求過路仁甲的同意?”
魏啟成愣了一下:“這……應該是沒有。”
張堅點頭:“不是應該,是肯定沒有!否則,像這種程度的商業合作,肯定會有一些其他的聯動活動的。但路仁甲卻跟404工作室毫無任何關係,完全是陌路人的狀態,甚至寧可跟我們長藤娛樂合作。
“這是不是足以說明,404工作室拿到這些資料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跟路仁甲溝透過,而是直接從京海研究院拿的?”
魏啟成感覺自己一時間有些轉不過彎來,但仔細想想,好像張總說的還真有幾分道理。
如果404工作室真的私下裡找過路仁甲,路仁甲也願意把這些資料跟他們分享,那雙方肯定會開展進一步的合作啊。
反過來說,沒有合作,那就說明沒有私下接觸。
從目前的各種渠道來看,404工作室確實也是從京海研究院官方那裡拿到的路人甲資料。而這個資料,是直接從虛擬京海中得到的。
魏啟成有些迷茫:“但是張總,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呢?404工作室的這個行為,是完全合法的吧?”
404工作室確實用了路仁甲的資料,但這事的性質,比較難以界定。
如果是在現實中,用了別人的動作和肖像權從事商業用途,這應該是實錘的侵權行為。
只要對方想告,並且有確鑿證據,那是一告一個準。
但在虛擬世界中,這事就不好界定了。
因為虛擬京海規定,進入虛擬空間後,所有人的動作和行為,視為預設授權使用。否則的話,就不能進入虛擬空間。
所有人在進入虛擬京海之前,應該都預設同意了這個協議。
這也很合理,如果沒有這一條的話,每個人在虛擬京海中做個什麼動作都能去告一下京海研究院,那豈不是太搞笑了。
虛擬空間畢竟是個新鮮事物,並沒有明確適用的法律條文,所以目前只能說,京海研究院和404工作室直接拿路仁甲的資料來用這件事情,算是合法合規的。
張堅點頭:“是,從法律上來說確實是合法合規,但從情理和輿論上來說呢?我們完全可以抓住這一點做文章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