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說她媽不要她了,趁她睡著把她扔在火車站,被他們給撿回來。
小姑娘哭鬧了一段時間,但是漸漸也就忘記了,真的以為親生母親嫌她是個姑娘,把她遺棄在陌生的地方。
養了那孩子兩三年,他們才帶著孩子去辦了收養手續。
中途模糊了小孩兒的來歷,給她辦了新的身份,為了把她身子養好,給鄧佳意捐獻骨髓,他們對那個孩子也算盡心盡力,一直都好好養著她。
後來,養到十來歲,第三次骨髓移植手術終於成功。
他們告訴小姑娘,家裡為了給鄧佳意治病,已經把錢全部花完了,養活她非常困難,所以又把她送去了一家孤兒院裡。
再後來,那家孤兒院開不下去,裡面的小孩兒都被分到其他孤兒院。
他們就再也沒有見過那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