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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終於聽到爹地叫自己吃東西了,林小哈連忙把銜回來的晶核吐出來,跑到爹地身邊坐好。要不是爹地不准他在外面亂吃東西,他早就自己去獵食了。當然,還是爹地烤的魚最好吃了,所以餓一會也是值得的……

吃完自己的那份晚餐,林祁開始有一口沒一口的往林小哈嘴裡喂剔了刺的魚肉。這島上的大型動物並不多,所以他們的食物主要還是來自海里。

想到林小哈陪著自己吃了三年多的魚,林祁心裡有些不舒服。他一個當爹的,竟然要自家小孩過著近乎原始的野人生活,這著實是不應該的。

不過,不是說小孩子多吃魚會比較聰明嚒?為什麼林小哈還是這麼二呢?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物極必反”?或許,他以後該給林小哈弄點豬腦、牛腦的來補補?

但,想到回到人類社會後,他和林小哈勢必會成為中研院的那幫傢伙們的重點研究物件,林祁又有些糾結了。

他沒指望過能夠逃脫聯邦政府的掌控,他不過是希望在現有的制度下能夠儘可能多的為自己和林小哈謀取一些福利。當然,他相信只要給他足夠的時間發展,總有一天他可以無視那些所謂的規則與制度。

林小哈自然是不知道他的爹地在想些什麼,只是歡樂的吃著他爹地喂到他嘴裡的魚,順便幫爹地把手給舔乾淨。奢華的生活與他而言或許還不如在野外撒丫子亂跑的自在。只要能跟自家爹地在一起,不管過什麼樣的生活都是快樂的。

雷刑看著蹲在主人身邊就奇乖無比的狼霎是羨慕。要知道狼可以馴養得這麼乖,這麼聰明,他早該去養一隻了。要知道,狼這種生物與狗不同,性子野不說,還怎麼養也養不熟。

不過,看到人家養狼跟養兒子似的,雷刑也有些瞭然。如果以後他真的沒有子嗣,他也去找只小狼來當兒子養!

然而,越是看著那隻狼所受的待遇,雷刑心理的感覺越是不對味——他都開始有些嫉妒那隻狼了,他長這麼大怎麼就沒有人對他這麼好過呢?

看看人家,有美人一口一口的餵食不說,吃完後還有人幫著洗臉、洗爪、撓癢、順毛……

他是個先天進化者,一出生就能變身成狼形的進化者。記得他幼時,由於不會控制力量,不知道怎麼變回人形;母親見了他就害怕,一直說他是個怪物,父親更是忙於軍事,連眼神都很少給過他。

三十年前,進化者的地位遠遠不如現在。進化者剛出現時,是被當作怪物的存在。直到聯邦發現進化者有很強的戰鬥能力,在與蟲族的戰鬥之中,進化者屢屢取勝,進化者才有瞭如今的地位。

任何新事物的出現都需要有一個接受過程,其實就算是現在,很多普通人也會把進化者當做怪物一般的存在。人心隔肚皮,世界上最難懂的莫過於人心。

但想到美人自己也是個進化者,還十分的喜歡狼,雷刑覺得自己的進化方向給自己加分不少。想到以後自己把美人追到手後,也會有同林小哈一般的待遇,雷刑意…淫著低笑出聲來……

感覺道那怪人用奇怪的眼光盯著自己怪笑,讓林小哈想無視都不行。這個人可真不是一般的討厭,吃他爹地為自己準備的食物不說,還一個勁的盯著他爹地看,彷彿他爹地是什麼美味的食物似的。就算他爹地可以變成魚,那也是人魚,不可以吃的!

突然,感覺到自己手上一空,雷刑發現自己手裡吃到一半的魚肉不見了!還沒等到反應過來什麼回事,就聽見——

“林小哈,那東西別人吃過的,有口水,快給我吐出來!”林祁剛幫林小哈把毛給理順了,一個晃神,就看見自家二貨兒子衝過去搶了人家手裡的魚!

他以前怎麼不知道林小哈有搶別人手裡的吃的的習慣呢?這個毛病一定得改,吃別人吃過的東西,多不衛生吶!萬一那人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