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時,都是大雨。所以現場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線索。」
「3 起兇案,都是兇手從身後下刀,割斷死者的咽喉,死者中刀後向前撲倒,臉先著地。死者身上的財物都沒有遺失,沒有猥褻,沒有性侵。兇手甚至在行兇後,都沒有再接觸死者的身體。一刀斃命,迅速離開。」
按照這樣的陳述,是和 68 和 624 命案高度重合的。手法,選擇的物件,都是。只是行兇地點,從昆州,換到了雲城。
夜裡的城中村,大雨中的拆遷工地。
這些選擇,保證了兇手行兇後暴露的機率大大降低。這要麼是個「熟練」的老手,善於保護自己的行蹤。要麼就是個犯罪「天才」,憑本能,就可以找到最合適的行兇物件和行兇地點。
「你的意思是說,這個兇手,可能是從雲城到昆州來的?」
從字面上看,劉餘川說的有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不,這個人一直在昆州,昆州就是他一直生活的地方。他的最初行兇地點選擇在雲城,不是去另一個 地方殺人『練手』,而是當時,在雲城,在他的身上發生了我們可能說不明白,也理解不了的事情這些事情,對他的心理,感情,理智,都產生了極大的衝擊。讓他在那一刻,做出了殺人『洩憤』的決定。或者情緒失控,殺人的舉動」
「這幾件讓他情緒失控,給他的心理產生巨大衝擊的事情,我們經過前期的大量排查,已經鎖定了其中的一件。而且,找到了這件事情的另一個當事人。」
遲自來幾乎就要脫口而出那句:是什麼?什麼人?連黃堃都要以為他要問出來了。
可最後,遲自來還是以極大的毅力,剋制住了自己。沒有問出來。他也知道,這兩個問題,都不會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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