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摔進土坑,就地掩埋。
現在稍微好一點,不會曝屍荒野,槍過之後,立刻有法醫上前鑑定,如果沒死的話,在後腦勺在補上一槍。再用樹枝,從槍的傷口裡捅進去,把大腦攪成豆腐花,緊接著就有專門的抬屍工,把屍體抬走。
如果簽了醫學協議的,那麼周圍還會聽著醫院裡的車。人一死,隨即由他們抬上車,回去剝皮抽筋,泡在福爾馬林裡,製作成醫用標本。
刑場並非想象中那樣的戒備森嚴,在稍遠的地方拉起一道警戒線。有武警看守。如果恰逢路過的人看熱鬧,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強制趕走,而是採取勸離措施。
就是因為有了這樣的“漏洞”,老頭才鑽了空子。每次有這樣的資訊,便早早的爬上山頭,帶上望遠鏡,遠遠的偷窺。
早些年死刑執行的多,所以差不多在三十年前,老頭便已經對偷窺執行死刑,樂此不疲了。
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癖好,常人其實是無法理解的。每個人或輕或重都有自己難以啟齒的“秘密”,有些喜歡對著馬桶研究大便。有些喜歡喝過期的牛奶,有些不穿襪子,還有些一回家就要裸體在屋裡走來走去……
這些個“隱私”究其原因,其實是說不清的。人的內心往往玄之又玄,難以捉摸,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經常看到新聞報道,某個滅門慘案的殺人犯伏法後,鄰居們會說的一句話便是。“看不出來,沒想到他是這樣的人啊!”
變態不是精神病,他是邏輯變態,而非邏輯混亂,所以很難分辨,就像一枚逼真的塑膠蘋果放在水果籃,如果他自己不說,沒人知道為什麼。
從喜歡看屍體,升級到看人被殺,這個過程再發展下去,老頭豈非又要覺得不過癮自己動手了?
其實也是不會的。
變態的潛力,就像酒量。酒量可以越練越大,但總有一個極限,這是受生理所限。老頭說他喜歡看人死,但是不會自己殺人,是因為他的膽子小。
我被繞的雲裡霧裡,一會兒的功夫,他已經出現了好幾個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會兒說自己熱衷看槍決,可又因膽怯不敢殺人;一會兒又說,對死屍情有獨鍾,但卻怕鬼,而且相信有鬼的存在?
他便是這樣一個“表裡不一”、錯綜複雜的人。
老頭接下來的講述,讓我們稍微瞭解了一點,他為什麼會成為這樣的人,又為什麼半夜來竹林哭墳了。
“再早的源頭應該是在八十年代末期的某一天,我照例爬上山坡,那天一起行刑的有七個人,”此時他已經從地上端坐了起來,喝了一口我們帶來的水,點上了一根菸,邊吸邊說,“這七個人當中有男有女。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那麼多人,一起被槍決,所以就打算換一個地方靠近點看。”
我轉了一圈,繞到他的身後,靠在一根粗壯的竹子上,繼續聽他說。
“沒過多久,突然遠遠的就飛速的開過來一輛麵包車。這是以往從來沒有出現過的狀況。”老頭頓了頓。
照理說,死刑現場周圍一定罕有人至,而且經過周密的計劃,突然冒出來莫名其妙的車肯定有問題,莫非是劫刑場的?我問道。
老頭搖搖頭,“我一開始也是怎麼以為,想想這還是偷看了那麼多次槍斃犯人,第一回遇到,就連周圍的武警也有點緊張,紛紛開啟了槍的保險栓。武警老遠的就開始揮手,意思是讓車停下,那車也不管,直愣愣的開到十幾米才‘嘎’的一下剎車。
從車裡走下來一男一女兩個老年人,撲騰一下就癱倒在地了。原來他們是其中一個犯人的父母。照理說槍決的時候是不能有家屬在場的,就是生怕有意外發生。但可憐天下父母心,為了見自己兒子的最後一面,這對老夫妻可謂是費勁心思打聽,最後高價租了一輛車,終於在最後關頭趕到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