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振秋更理直氣壯。
“你們才討厭呢。好不容易休息一下,幹嘛要弄這些啊?”
作家簡直要瘋了。
“都說了不是啊,是真的有人找你啊。”
見差點把作家弄瘋了,石振秋也有點猶豫了。
“真的有人找我?”
作家已經心力憔悴,回答的也有氣無力。
“嗯。”
“你發誓?”
作家一躍而起,不知何時,手裡突然多了一把剪刀。就站在那裡舞舞喳喳的,刀光閃爍,奪人眼球。
“呀,狗崽子,你愛去不去,我是受夠了。你要是再敢問一句,我就弄死你。”
石振秋遍體生寒,連忙躲的遠遠的。
這作家平時聽溫良嫻熟的啊,怎麼此刻這麼爆炸呢?
似乎真不是假的,石振秋開始往樓下移動。
他先是猛地一把拉開房門,人卻往旁邊躲去。
等了幾秒鐘,確信沒有危險後,才慢慢地探出頭去。上下左右全都看了一遍,確信真的安全之後,才慢慢的走出去。
其中每路過一個房門,他都會放慢了腳步,試探了再試探,真正的確定了之後才走過去。
跟在後面的作家看著他的熊樣,簡直要胸悶了。
忍了又忍,一直到石振秋走到樓梯那裡,還在張望呢。
作家實在忍不下去了。
“呀,你是自己走下去,還是我踹你下去?”
從樓梯上踹下去?
石振秋褲襠一涼,嚇得連忙道:“別別別,我自己下去。”
昨天剛來的時候,就因為吉的無厘頭,大家坐了一回樓梯了。
好傢伙,安尾椎骨上傳來的刺痛,直到現在還難以消除呢。
石振秋可不敢再經歷一次,立馬加快了腳步,從樓梯上跑了下去。
一下來才發現,好傢伙,客廳裡的人居然不少。
不但金泰浩在,劉在石和吉也在。
除此之外,還有兩個陌生的歐美男子,幾個人正在聊著什麼。
看到石振秋下來了,劉在石立馬激動地喊道:“呀,忙內,快點過來,看看這是誰。”
聽到他的呼喚,那兩個歐美男子也看了過來。
只一眼,其中一個明顯有拉丁血統的男子就猛地站了起來,興奮的大喊大叫。
“ohgod,夥計,我終於找到你了。天呢,上帝保佑。”
雖然是歐美男子,但個子卻很矮,目測只有一米六十多。但性格很開朗外放,擁有著加勒比人的熱情。
和他相比,另一個白人男子卻要安靜的多。
“您好,我是馬克羅森。”
石振秋愣愣的,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這兩個人,他居然認識。
廢話,昨天剛剛唱了人家的名曲嘛,聲音提供的資料那麼完善,他豈能忘記?
先和他打招呼的那個男子,明顯就是《uptown funk》的原唱布魯諾馬爾斯,人稱火星哥。
至於那個馬克羅森,則是這首歌的製作人,成名已久。
金泰浩、劉在石等人那麼激動,也是因為馬克羅森。
畢竟此時的布魯諾馬爾斯才剛剛被大西洋唱片簽約,主要還在給別人創作的階段,遠遠不是後來的那個名震天下的火星哥。
石振秋怎麼也想不到,這兩人怎麼會來找自己的。
難道《uptown funk》已經被創作出來了?
這兩人知道自己唱了,所以是來找自己追究的?
腦子裡亂糟糟的,但他還是打了招呼。
“你們好,我是石振秋。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