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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分。不過最後拿賬單去付的依然是阿華。

沒想到三個月後,出事了。

記得是一個週末晚上的八點多,忽然有幾個長得絕非善類的人殺進我們的雅房,說阿光連人帶車還有一整卷影片蹺頭失蹤了。片商落來的人說阿華是阿光的保證人,如果片子沒有找回來,所有損失要他負責,至於當天晚上如果觀眾因此退票,退一張,阿華就得賠一張。

惡煞當前,阿華當然不敢逞強,不過,他希望知道阿光為什麼會落跑。

他們說,傍晚的時候,片商老婆要進廁所,門沒鎖,一推開,竟然看到阿光拿著一張愛雲芬芝主演的電影海報在打手槍,老闆娘的尖叫聲聽說連隔壁都以為發生兇殺案;老闆問清事情的始末之後,狠狠地巴了阿光的頭,說:「等電影散場後,送你去警察局,讓警察送你進監獄!」

然後,阿光從第一家戲院拿走第三卷影片之後就消失不見了。

我陪阿華和那些人去辦公室見片商;片商一直在打電話,好像在問戲院退票的數字。電話講完之後,老闆回頭看看我們,跟阿華說:「算你運氣好,省掉一大條,戲院說竟然沒有觀眾退票,okasii 呢!不過你最好去把那捲影片給我找回來,找不回來的話,這個檔期的損失我全部找你要。」

那天晚上我和阿華幾乎找遍整個西門町的小巷,還像找小狗一樣,阿光阿光不停地叫。阿華說他一定躲在哪裡不敢出來,因為阿光什麼都不怕,就怕人家叫警察。他說以前他們那邊有一個警察很爛,看到人家種的、養的只要喜歡就拿;有一年春節前趁阿華家裡的人都在外頭忙,竟然把家裡養著等過年的雞挑大的抓,而且還一次抓了兩隻,家人知道後好像什麼也不敢講。

阿華說他很氣,於是大年初二的晚上,就約了阿光跑到警察家,把一堆鞭炮綁在一起,等有人進浴室的時候,把鞭炮點著了,從木板窗子的縫縫裡扔進去,結果裡頭傳來的是警察的老婆發瘋一般的慘叫聲。

阿華說那警察很奇怪,沒先去看老婆,反而直接跑出來追人,阿光跑得慢,被逮個正著。那天晚上在警察的家裡到底發生什麼事,阿華說阿光隔了好久好久之後才敢說。他說警察很變態,竟然叫阿光當著他太太還有兩個小孩的面把褲子脫到膝蓋,再把鞭炮用橡皮筋束在阿光的雞雞上,然後一邊喝著酒,一邊拿著香菸不時伸向鞭炮的引信,說:「你想炸我老婆的……?」

就這樣折騰到他過癮了,阿光整件褲子都尿溼了才把他推出門外。

「我真怕阿光以為只要他讓女人尖叫,就要被警察抓去點鞭炮。」阿華講完這段故事時,我們正好經過阿光跑片的戲院,他看了一下看板說:「外國片!幹!我就知道,一定是那種沒人看得懂的,所以才沒有人退票。」他說:「讀書人嘛都這樣,外國片看不懂都不敢說,就連少放一卷也要自己騙自己,裝懂!」

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那部電影的名字——CATCH 22 ,中文片名翻作《二十二支隊》,多年之後才知道,就連那中文片名根本也是瞎糊弄。

兩天過了,阿光還是沒回來,阿華竟然騎著摩托車,殺回去通霄找。隔天帶著那捲影片回臺北,一臉倦容。他說阿光不敢再來了,說那小子當天竟然就連夜踩著腳踏車從臺北踩回通霄,但是連家也不敢回,幾天來就在海邊的碉堡裡頭睡。

阿華描述見到阿光時的場面其實更像電影。他說阿光領著一群孩子在海邊,把影片拉得長長的,一邊跑一邊對著陽光和那群孩子一起看,阿華說:「在藍天碧海為背景的沙灘上,我聽到孩子們一直興奮地叫著,你看到什麼?我看到飛機……,我看到裡面有飛機……」

講完之後,阿華就一直沉默著。

片商拿回影片後也沒要阿華再賠什麼,因為即便少了一卷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