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零五分,陳荀聽見有人在外面敲門。
從專注碼字的狀態中退出,瞄了一眼時間。
五十五分鐘,兩千一百字,回貓第一章都還沒寫完。
這個速度對純新人作者來說其實已經很不錯了,不過陳荀可算不上新人。
重生前他寫網文的那幾年,一個小時四千字都是很輕鬆的。
“太久沒碼字不習慣了,這鍵盤也不好用,等回了學校用手機碼字,一個小時估計也就兩千字。”
唸叨著接下來需要克服的難題,陳荀起身走出房間。
開啟門時,就看到詹綰綰俏生生的單手抱著一本書站在門口,另一隻手藏在身後。
一身牛仔連衣裙,露出了白嫩的胳膊,和一截光滑的小腿,抬頭時高馬尾跟著點動,笑得梨窩淺淺。
“你一個人窩在家裡幹什麼,這麼久才開門?”
陳荀是真的仿若隔世,他已經很多年沒見過這麼靈動的詹綰綰了。
不過詹綰綰可沒這種感覺,三天兩頭的見面,和陳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沒有絲毫陌生感,嘴裡說話時,眼睛還止不住的好奇往屋裡瞄。
陳荀讓出進門的路,笑了笑,很快找回狀態。
“閒著沒事做,寫本小說試試,剛才就在房間碼字。”
“不會吧,你跟燕子說真的?給我瞅瞅,我要當第一個讀者!”詹綰綰大為意外,緊接著又是興致勃勃,好像發現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陳荀也不拒絕,指了指自己房間。
很多作者都覺得,身邊人發現自己寫的小說是一件很羞恥的事,好像被公開處刑一樣,想盡辦法的藏著掖著。
陳荀臉皮厚就沒這種感覺,身邊人也是資源啊。
他以前剛開始寫網文時,同班的男生就是第一批讀者,還給幾個快忘了名字的狗比搞了龍套身份。
這不,幾個全訂不就有了?
雖然這點數量影響很小,可書評區多幾個活躍得跟買了房似的讀者,這可不容易。
看到陳荀手指的方向,詹綰綰好像想到些不太好的回憶,臉蛋發熱,把懷裡抱的書按在陳荀手裡。
“我可不想再看到你的苦茶子,你上前。”
“……”
陳荀的房間其實不亂,衣櫃,書架,電腦桌,都擺放得整整齊齊,唯獨沒有折被子的習慣。
一個大男人,這很正常吧?
詹綰綰說的那次,純屬意外。
單手推著陳荀後背進門,看到房間裡乾乾淨淨,開啟的電腦文件上還有著一排排文字,詹綰綰滿意點頭。
“不錯啊狗子,真開始努力了,值得嘉獎,喏,姐姐給你一個草莓,以資鼓勵。”
變魔術似的,詹綰綰從背後拎出一個大草莓,跟哄小孩一樣,在他面前晃悠。
陳荀純爺們一個,哪受得了這個。
本能的忘了眼詹綰綰粉潤的小嘴,一把接過草莓,咬掉草莓尖尖,然後把草莓屁股塞進了她的嘴裡,回到電競椅舒服坐下。
“詹綰綰,注意你的言辭,以後不準再叫我狗子,請稱呼我為陳作家。”
狗子這個外號起源於小學時期,陳荀剛轉學進城,按照老師要求,在黑板上寫自己名字做自我介紹。
結果他媽的,陳荀自個兒還沒開始說話呢,就被一個沒前途的小屁孩唸了出來。
“陳…陳苟?”
就這麼的,平白無故多了個外號。
所以說,多讀書有好處,不然說錯話被人記一輩子。
詹綰綰被陳荀塞了個草莓屁股,站在原地愣了一下,聽到他說話時才反應過來,臉頰燙燙的,背對著陳荀走到書架前,做出一副無比自然的模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