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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紡服飾的流行。公元1881年,“理性服裝組織”提倡使用軟質的毛料作為嬰兒和孩童衣服的原料。他們建議全套的嬰兒服裝(包括嬰兒的衣物及附屬用品)應該包含四條羊毛帶、四件羊毛內衣、四件法蘭絨或開司米的罩衣和48條土耳其毛料的尿布。

孩子開始時對他們的父母表示敬愛,

不久便對他們批判,

很少的情況下會原諒他們。

——奧斯卡·維爾德,公元1854~1900年

優雅的體態被看做是極為重要的。上層社會大多數的孩子都要被各種工具捆綁以使其保持高雅的姿態。規範椅被用來保持孩子的後背筆直,雖然坐在上面非常不舒服,椅子腿高,座位又小,但坐在這樣的椅子上課的孩子還是幸運的。有些孩子則在後背上被捆上了擋板,不得不站著做功課。

儘管揹著它的日子痛苦難熬,但那些釘在板上的大釘子卻有效地防止了孩子懶散的毛病。有一位叫做凱瑟琳·卡羅林·凱文迪斯的小姑娘,也就是後來的維斯敏斯特女公爵。她曾被迫揹著一塊背板,一根小提琴絃緊緊地纏住她的雙肩。如果她有一點懶散,琴絃就會陷進她的面板。有些時候,人們為了規範孩子的體態,會在沒有使用任何麻醉劑的情況下將脆弱的骨骼折斷和錯位。

小孩子與生俱來的不道德品質以及邪惡的品行成為教育力圖糾正的目標。與此相反,天主教教義中認為他們天性純真的思想難道不是根本性的錯誤嗎?

——哈納·莫爾,《責難》,公元1808年第5期

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人們不僅利用各種手段來控制孩子的體態,而且還控制他們的性格。很多羞辱性的手段,譬如罰戴紙帽、張貼布告、使用手枷(將孩子們的手固定背在後面),在維多利亞女子學校裡是十分常見的。這種用來固定手的手枷也通常被母親們用來防止和懲罰孩子手Yin。人們對手Yin這一惡習極為擔心,阿達巴林在她公元1902年所寫的《從搖籃到學校——致母親》一書中建議:“這種習慣在孩子幼年時期就應對其嚴加看管,特別是小女孩。”幼兒的手、膝蓋和腳經常被牢牢地捆綁著以防暴露在外,並以此來維護孩子靈魂的純潔。

孩子被簡單地當做小大人對待。貧苦家庭的孩子如果想要吃飯的話,就得幹活。事實上,兒童是被社會所輕視的群體,以至於在公元1814年,從父母那裡偷走一個嬰兒只是一種冒犯,而偷走他們的衣服卻構成了犯罪。

新生命(2)

人們不可能對一塊肉表示喜愛,對待小孩也是一樣。

——羅德·拜倫,公元1788~1824年

然而,隨著世紀的變更,兒童的生活變得好了起來。社會逐漸意識到孩子們有自己的方式去思考、感受和做事,父母也試著為他們構建一個擁有私人空間的童年。像羅德·施福特波利和托馬斯·伯納多博士這樣的改革者們在孩子能夠得到更多關愛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有趣的是,正是那些兒童書籍的大量出現才最終影響了公眾對於兒童幸福的意識。針對兒童所寫的書非常稀少,公元18世紀後《小木屋裡的男孩鮑勃》等兒童書籍才少量出版。唯一一本能夠引起他們興趣的帶有故事情節的書就是《聖經》。如果想看一些簡單易讀的讀物就得看看他們父母的小故事書了,也就是和我們現在的連環漫畫或雜誌差不多的小冊子。

直到公元18世紀後半期,一種新穎的兒童文學作品出現了,而後又在公元19世紀興盛發展。查爾斯·金士利的《水孩子》、托馬斯·休斯的《湯姆·布朗的學校生涯》以及格林兄弟、漢斯·克里斯第安·安德森、劉易斯·卡羅等人的作品都有力地引起人們對兒童所遭受的痛苦及其內心世界的注意。

查爾斯·達爾文的《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