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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部分

“今年年初,家父身體不適,多次住院,以《貴族法》繼承原則,向貴族理事會申請,卸任‘晉國公’,交由我,李昐,來繼承帝國國公爵位。被拒絕。”

“理事會隨後向我說明了原因。貴族爵位傳承,仍舊以古法繼承原則,有子傳子,無子傳孫。我,李昐,並沒有嫡子,甚至一個庶子也無。如果將晉國公的爵位傳給我,未來晉國公府將面臨後繼無人的危險。”

“這是我造成的。因為我個人的因素,沒有給國公府一個合格的,繼承人。理事會眾人承認我的嫡女李睿,非常優秀,但不能違背帝國律法,導致將來國公爵位傳承於女子。”

“理事會對我表示,我的婚姻以及私人生活,他們並沒有干擾的意思。只是考慮到國公府的現狀,建議我與我的結髮妻子袁萍,離婚。”

“我感覺非常慚愧。我與我的妻子袁萍結縭二十八年,二十八年相互扶持、同甘共苦,一同走過。袁萍女士孝順長輩,撫養子女,為我,為我的家族,付出良多,而今,我可以為了國公爵位,放棄她嗎?”

“抱歉,我不能。”

“我更不能讓自己接受,私下與另一女子生下子嗣,以期達到繼承法的要求。我無法違背對妻子的諾言,也無法面對純碎只是生育工具的孩子母親。更加不願意欺騙公眾,自欺欺人!”

“我,李昐,今年四十二歲。自出生起就明瞭自己身負重任,為晉國公府第一順序繼承者。在我生命中的四十多年來,兢兢業業,謹小慎微,不敢有一絲懈怠。因為我知道,自己哪怕犯了小丁點錯,任由發展下去的話,就可能演變大錯。四十年來,我自問儘自己所能,對父孝,對兄弟友愛,對子女晚輩關懷,對族人盡心,對所屬李氏名下的員工負責。我用嚴苛的標準要求自己,可到現在,我還是不夠好。”

“因為我無法對自己的妻子不忠,無法背叛自己的家庭。因為我遵守了所有的貴族行為標準,做不到不負責任的和其他女子發生關係。”

“我已盡我可能,因此,無法得到理事會的認可,我表示遺憾。”

“這些日子,我的妻子已經心力交瘁,承擔著巨大的壓力。我身為丈夫,無法幫助她,反而是她所有痛苦的根源,我非常羞愧。”

“發生的這一切,並非我的本意。然而,我沒有其他選擇。我,李昐,與帝國曆572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宣告,我將放棄晉國公繼承人的權利。由此之後,我仍是我父親的兒子,但我僅為我的父親承擔人子所應盡孝的部分。有關國公府的一切,我將徹底放手。”

其實國公府的繼承人謎團,早在史悅而剛剛認祖歸宗那會兒,就有了苗頭了。當時李老公爺怎麼做的?在族會上表態,向理事會申請放開限制,允許女人也能繼承國公之位。不過,後來證明這是行不通的。

直接威脅到皇室——國公之上就是皇室,有了女國公,那日後不得有女皇帝?

從發言稿中,看得出來,李昐為沒有男性繼承人苦惱得不是一天兩天了。到最後,選擇了一了百了,徹底放手。

史悅而是能理解的。大伯父對她就面子情,但對他的女兒李睿,絕對是傾盡所有父愛。對他的妻子袁萍,也是滿意得不能再滿意。他已經人到中年,就算當了國公又怎樣呢?風光個兩三年,然後看著妻子女兒越來越遠?

再說,跟別的女人生了孩子,不是隻帶走孩子那麼簡單。那個女人上門了,怎麼辦?攆出去啊?阻攔人家母子見面,也太喪盡天良。可是阻攔,就任由人家登堂入室?

不等於戳袁萍刀子麼!

夫妻感情還能好?夫妻感情一破壞,父女感情也隨之受到影響。

李昐選擇了一條看似愚蠢,但對他來說最好的路。

他保全了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