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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惡毒女配只想當城裡人(27)

怎麼還是在書裡?

她都撞牆自殺了,為什麼還是沒有穿回去?

胡芳整個人都是喪喪的。

倒是和剛自殺醒過來的人設很符合。

已經撞過一次牆了,胡芳也沒有再死一次的勇氣。

既然死不了,那就好好活著吧。

或許哪天,她又莫名其妙的穿了回去。

胡芳如此安慰自己。

想到之前聽到的聲音,胡芳更不想死了。

她一定要找到聲音的主人。

她肯定能回去的。

有了希望,也就有了動力。

胡芳很快就恢復了精神。

她在知道現在的情況之後,也去了一趟公安局。

她一口咬定,鍾小寶對她耍了流氓,並且仗著自己的大伯是村支書,還多次用言語威脅過她。

她是被逼得沒有辦法了,才會撞牆自殺的。

不管撞牆之前她是啥想法,現在她都要一口咬定,就是被鍾小寶逼得。

下鄉的知青,都被逼得活不下去了。

知青辦的人很重視。

下鄉的女知青,被村支書的侄子差點逼死。

婦聯的人也很氣憤。

公安局的人,對於耍流氓的鐘小寶也很看不上。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耍流氓的後果可是很嚴重的。

遇到嚴打的時候,可是會吃花生米的。

鍾小寶很幸運,也很不幸。

他被判了二十年,很快就被人送去了大西北改造。

那邊正缺他這樣的壯勞力開荒,去了那邊倒是可以廢物利用。

胡芳聽到這個訊息,終於鬆了一口氣。

看來書中的命運,還是可以改變的。

對於舉報鍾小寶對她耍流氓這件事情,胡芳不後悔。

她覺得,自己沒有做錯。

她和鍾小寶,本來就是不死不休的關係。

鍾小寶現在確實還沒有對她做什麼。

那也是他還沒來得及做。

原劇情中,鍾小寶追求了胡芳半年都沒有得手。

又看到胡芳和其他男知青走得近。

惱羞成怒之下,就將胡芳強了。

並且還威脅胡芳,要是敢說出去,就說是她勾引的他。

書中寫道:胡芳很害怕,後來又發現自己懷了孩子,這才不得不嫁給了鍾小寶。

結果卻進了狼窩。

追求胡芳的時候,鍾小寶有多稀罕胡芳。

將胡芳娶到手之後,鍾小寶對胡芳就有多惡劣。

能將一個重生回來的靈魂,都折磨得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

可以想象,胡芳在鍾家生活的一年多,到底受了多少罪。

現在鍾小寶終於被判刑了。

胡芳覺得,天也藍了,周圍的草看著都順眼多了。

原來書中的世界,也不是那麼可怕了。

換一種心情,周圍的一切好像都變得美好了起來。

胡芳出院了,為了感謝知青院的人,為她所做的一切。

她出錢出票,請知青院的人吃了一頓紅燒肉。

聽到有紅燒肉吃,知青院的人都很高興,幹活都比平時積極了。

其實,吃不吃肉倒是其次。

胡芳的態度,就讓知青院的人很滿意。

至少幫了她,還知道感謝,而不是反咬她們一口。

一頓飯下來,胡芳也終於融入到了知青當中。

走出了她在這個世界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