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淹過腳背的沿岸,跟雙尾怪手一路奔跑嬉戲。雙尾怪手那兩條尾巴掀起來的水一直濺到他臉上,金無所顧忌的哈哈大笑,潑起來的水打溼頭髮和衣服。金也用腳踹起水花,把雙尾怪手也弄溼。
在這裡,弄丟了重要的東西——弄丟了重要的記憶。絕對是這樣。總是想不起來一些好像很重要的事情,說不定也是這片海的錯。
清清涼涼的海水衝的腳很舒服。金和雙尾怪手在這裡鬧到精疲力竭,一人一獸的玩鬧方式和八年前十歲那樣一點變化都沒有,徹頭徹尾的兩個小孩。
金看向被夕陽燒的通紅的天空,金色的眸子被天空薰染成相同的顏色。
啊啊……以前也和銀一起,在這裡像這樣看著橙紅色的天空。忽然懷念起過去可不是自己的風格,正當他想拋棄所有雜念在這片海里玩個痛快的時候,金心心念唸的那個人出現了。
忽然從空中出現的那人,只是安靜地呆在空中。烏鴉頭頭的翅膀每次拍擊震動空氣的聲音也細不可聞。如果金沒有抬頭看天,肯定不會發現這傢伙的存在。
這就是所謂的心想事成?雖然又好像有點不太對,但是那傢伙現在就在這裡,就在這個距離自己不遠,和曾經的追逐戰比起來幾乎可以算作是觸手可及的地方。應該怎樣行動根本沒有思考的必要。
銀的唇角掛著一絲淺淺的笑,好像是在嘲笑金都十八歲了還在沙灘上脫了鞋子像個孩子。可不管是他會忽然出現這件事,還是沒有走水路出現這件事都不在金的預想之中,心跳的鳴音一下子鼓動起來,胸腔好像窩了一團火,就要噴薄而出。
“喂!”
金把手上的鞋子隨手扔到一邊。身體的行動總是比思考更為優先,當他的情緒表露在臉上時腳就已經動了起來,團在心中即將噴薄而出的東西促使他以聲音的形式發洩,金大聲的呼喊著往花海的方向,往銀的方向衝刺。赤足從沙灘踩到土地,又從土地本想草地,細碎的花和草被金踩在腳底下。好像很久很久沒有像這樣無所顧忌的大喊大叫,聲音像是要傳到城市的另一頭,傳到若葉去。
彷彿將十歲的輕狂與熱情,還有緊咬著不鬆口的精神全數挖掘,電光石火般的速度帶起強力的風將金一時間無法顧及的帽子掀到後頭,吹到天上。
銀在半空中靜止的身體總算開始向下移動。
金沒有留給他像平日裡那樣踩上地面的機會,他狂奔,從海灘跑到銀所處的地方,他不會等到銀落地,在半空中就從烏鴉頭頭的爪子上將人截下,那雙強有力的手臂用盡畢生的力氣緊緊扣住銀的腰,逼著他不得不鬆開握住鳥足的手,金將他從他手持精靈的過度保護中劫下。
撲下去的時候金下意識閉上眼,不知道是花瓣還是別的什麼擦過臉頰,撲面而來的花的香味一下子霸佔嗅覺,除此之外,還有他相當熟悉的那股狃拉族群特有的皮毛間寒冷的氣味,那是隻有常年混跡在狃拉族群中的人,銀才會有的味道。
大風呼呼的吹著讓花枝搖曳,互相交錯碰撞的簇簇聲泯沒一切,烏鴉頭頭不見了。
花海淹沒了他們。
00
其實從來都沒有忘記。
這一次絕不放手。
絕對不會。
10
海潮的鳴音蓋過少年低低的嗚咽聲。
花田的清香淹沒少年本該有的氣味。
——end
作者有話要說: 開放性結局,到底是he還是be請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不管哪個我選擇向性我都贊同,所以不管往哪個方向理解都是真·結局。我是這樣想的。
年齡設定在十八歲是因為十八歲可以領證了,我出十塊不用找。
如果堅信著金抓到了銀,最後他們幸福的在一起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