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短期的諮詢合同,諮詢費用按需按次收取。
溝透過後,安和覺得劉總給出的費用偏低,而且對方的要求是按需按次,時間上具有不確定性,未來是否會跟其他的工作安排產生衝突,也無從保證。
他心中對於要不要接,有些猶豫,儘管他很急切地想要多拿幾個單,為律所創造更多的收益,但他沒有衝動做決定。
劉有為察覺了他的猶豫,丟擲了一個新的條件:
“前期是諮詢費,也是對你們律所實力的考察,實話跟你說吧,如果這次擴產成功,我還有上市的計劃,屆時,在選擇ipo合作律師時,我會優先考慮你們林安律所,這點可以寫到合同條款裡。”
安和的話給彼此都留了餘地,他答應回去後再考慮一下,並且,希望劉總在價格上再中肯些:
“就算您所說的,公司規模不大,但因為行業原因,涉及到的建築和環保問題,每一項都不是輕鬆就能完成的事。”
劉總聽過後,痛快答應價格上再加一些,但是加的不多,談完正事過後,他非常大方地請安和吃了一頓。
安和回到律所後,看到小趙和樊柳都在,正好把這個情況跟他倆都說了,聽聽他們是怎麼想的。
小趙特意查了一下這家公司的股權結構,以及工商披露的資訊,最後他持保留意見。
他認為,劉總給出的價格偏低,與將要付出的工作量相比,有些不成比例。就算是後期可能會有新的專案合作,但這就是一個空頭支票,他上不上市,什麼時候上市,最終找誰合作,都有太多的不確定,優先考慮,也沒有太大的誠意。
樊柳則持相反的意見,他覺得可以接,反正現在閒著也是閒著,蒼蠅蚊子也是肉啊,多幹點也沒啥,能增加一些這個行業的經驗也是好的。
經樊柳這麼一說,小趙覺得也有幾分道理,凡事不能只從金錢與利益方面來衡量,後來他也轉變了態度。
安和最終還是跟劉總簽訂了諮詢服務合同,他後面跟劉總又斡旋了一陣,價格上還是沒有爭取到太多的優惠,但是加了一條對他們有利的,如果這份諮詢工作將來存在任何爭議,提供服務方有權隨時終止服務,並且前期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這個條款對劉有為而言並沒有太多的影響,反正是按次付費,所以他幾乎沒有過多猶豫就答應了。
簽定完這個合同之後,劉有為馬上就讓安和方出具了一份可行性法律意見書,作為他行動的參考。
光是這個意見書,安和跟小趙樊柳合力,花了一週多的時間才完成,其間安和跟小趙,分別過去劉總廠裡溝通了幾次。
後面再約,劉總就指定只需要安和一人前往即可,地點也換到了市內的娛樂性場所,不過也都是在較為安靜的包廂裡。
安和知道前期溝通工作,已經進行的差不多了,後面再修改,也只是一些細節上的微調,有他一個人,也確實足夠,便答應了劉總的要求。
他們在不同的會所約談過幾回,工作進度一直保持著良好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