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了力氣,店小二吃了點苦頭,也著實不敢胡亂說話了,杵在李文軒的面前,老老實實的說道:“送字條的那個人,瞧著大概有五十多歲,穿的是一身灰不溜丟的衣服,看著有些破爛,不過面目沒看清,他的頭髮太亂了,把臉都給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