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興,男,26歲,上個月剛從司法研修院畢業,分配到首爾地方檢察廳實習,理應是明天入職。
上週,其父母和妹妹在太陽集團的拆遷工程中被掩埋在了廢墟下死亡。
據劉閔興稱,鄰居一家能證明太陽集團的拆遷隊是在明知道他家有人的情況下,故意強行推倒了房屋殺人。
雖然事後當天負責拆遷的人已經被警方抓了,並對罪名供認不諱,但是劉閔興說他鄰居看見拆遷時太陽集團工程部部長申太欽在場,並且是他親自下的命令,拆遷隊才動手強拆的。
劉閔興當天在外面會友,所以逃過一劫,他得知此事後立刻報警,並要求太陽集團賠償,之後申太欽以商討賠償款為由把劉閔興騙到他辦公室進行毆打,並且強迫他簽下了諒解書。
這才導致劉閔興起了同歸於盡的心思在太陽集團門口蹲守申太欽企圖殺害他,但他沒有殺人的經驗,僅僅將申太欽刺成了重傷就被其保鏢制止。
這是劉閔興單方面的口供,而他幾個鄰居的口供又不相同,都稱沒看見申太欽下令強拆,下令的是拆遷隊負責人趙二成,而趙二成也全部認罪。
依照現有的口供和證據來看,申太欽肯定是無罪,而劉閔興至少也是過激殺人未遂,或者是故意傷害罪名。
不過根據許敬賢的經驗,和對南韓財閥的瞭解來看,恐怕劉閔興說的才是事實,他的鄰居被威逼利誘而作了假證,拆遷隊趙二成則是個替罪羊。
造成這一切的兇手就是申太欽!
現在這個肆意踐踏法律的傢伙,卻想要用法律的武器繼續收拾劉閔興。
對方利用法律,許敬賢不生氣。
但居然想利用他,那就很氣了。
更何況許敬賢雖不是啥好人,但也是有底線和原則的,一家四口,三人死亡,一人入獄,這種案子他如果不查明真相,反而跟財閥勾結繼續對受害者加害的話,那尼瑪還是個人嗎?
正好,他剛回首爾,需要一個有影響力的案子宣告自己如閃電般歸來。
這個案子剛好符合他正義的人設。
“許部長,只要您秉公執法,我們會長必有重謝。”見許敬賢一直盯著卷宗不說話,申相浩又提醒了一句。
許敬賢這才回過神來,抬起頭看著對面的胖子:“我該怎麼秉公執法?”
“很簡單,剛剛說過了,就是以故意殺人未遂的罪名起訴劉閔興。”申相浩露出個笑容和許敬賢對視說道。
“啪!”
許敬賢抬手一個耳光抽在他臉上。
申相浩臉上的笑容瞬間僵硬。
還不等他做出反應,許敬賢隔著辦公桌一把揪住他的頭髮將其扯到了自己面前:“阿西吧,你這個傢伙是在教我做事嗎?我怎麼查案,還用不著你來指導,滾回去等檢方的通知。”
話音落下,他鬆開了對方。
“啊!嘶~”申相浩連忙捂著頭往後退了幾步,眼淚都痛出來了,看了許敬賢一眼想說什麼,卻又沒敢,最終拿著公文包一步三回頭的跑了出去。
趙大海走了進去:“部長?”
“提審劉閔興和趙二成。”許敬賢將劉閔興案件的卷宗丟到趙大海懷裡。
趙大海立刻鞠躬應道:“是。”
“劉志申。”許敬賢又喊道。
搜查官劉志申進來:“部長。”
“查查太陽地產集團,明早我要看到所有資料。”許敬賢淡淡的吩咐。
“是部長。”劉志申轉身離去。
許敬賢說的提審,自然是指讓警署的人把劉閔興和趙二成送到地檢來。
他可不會親自去警署跑一趟。
當趙大海和劉志申離去後辦公室裡又只剩下他一人,他點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