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她,為什麼只買這兩款,她說,這兩款手機,廣告上播得最多。」
「你們以為她這是在炫耀自己的財富嗎?錯了。在我的家裡,我還是什麼都不做。做飯,洗衣服的,還是浦梅。我還是負責看新聞,看報紙,寫字。」
「真正炫耀財富的是我。吃完晚飯,浦梅洗碗的時候,我拿著手機在廠裡轉悠。去雲城進貨,談合作,收錢。我也拿著新款手機給別人看到。這種感覺很快樂,也很膚淺。但是那種被人追捧的感覺,是從來沒有過的。」
「當年那些人,有求於我,才對我低三下氣,因為他們需要我的幫助。可是新手機,各種新款手機,讓那些根本就不需要我幫助的人,一樣圍繞在我身邊。嘖嘖稱嘆。」
「你們懂嗎?我一邊在相熟浦梅帶給我的物質生活,一邊對這種淺薄的快樂,嗤之以鼻。這兩種力量在我心裡不斷衝撞,除了殺人,我還能怎麼辦?」
第三十二章 心路(三)
問題一:使用弧形刀具殺人是誰教的?
1994 年春 節後,當時的昆州監獄和看守所到昆州水泥廠聯絡,說他們有一批犯人,是在收監期間表現良好,獲得減刑的。這批犯人距離刑滿釋放都在 5 年以內,逃跑的意願不強烈,有的還有獲得再次減刑的機會。
監獄方表示,這批犯人可以在有監管的情況下,出獄參加勞動,勞務費不高,低於市場價格。犯人的現場監管,來回的乘車,由監獄方面派專人負責,工廠方面不用擔責。
當時的水泥廠的確有大量的用工要求,主要是石場的碎石破解,石膏的破解,還有一些廢舊鋼材的拆解等等的重體力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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