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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在這3年裡沒有學到什麼知識,也沒有時間去學知識。這場邊界的戰爭經歷了3年還沒有打完,但卻消耗了無數步兵的生命。今天攻擊敵人,明天則防守敵人的攻擊。3年來都是重複著這樣的戰鬥,雙方犧牲計程車兵都是廉價的輕步兵,那些主力部隊則好好的呆在後方。這也算是戰爭吧,但卻是沒有目的的戰爭。

敵方的長槍兵出動了,無數明晃晃的槍刃在陽光下閃著寒光。康斯吸了口氣,握緊了手裡那把,賣到武器店只值幾枚銅幣的長劍。他雖然認為自己的生命很賤,隨時可以死去。但人的本能是會愛惜生命的,所以他這3年來,其他東西沒學到,殺人的技術卻學會了。

敵人嗷嗷叫著的衝上來,可以看清那些敵人猙獰的臉孔,他們都緊握著長槍瞄準敵人的胸口,恨不能把敵人穿個透心涼。康斯沒有時間理會自己是不是恨對方,在戰場上完全沒有什麼仇恨的,目的只有一個,消滅敵人。他身子一晃,一柄長槍擦身而過,落空了。在那名敵人還一臉可惜的時候,康斯的劍削斷了他的脖子。

敵人剛倒下去,接著馬上有一柄長槍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來,那是後面的長槍兵。戰場上,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前面和身旁有沒有敵人,根本不會去理會四周的環境,特別是在衝鋒的時候。康斯又是側身一閃,險險的躲過這麼一擊,沒有理會被劃破的衣服,順手把劍刺入那人的脖子。看也不看對方,抽出劍,又迎上了面前的一名敵兵。

3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日子就是這樣度過的。殺人,被殺,雙方戰士的生活就只有這兩樣,可以說腦裡充滿了刺激、恐怖、麻木、厭倦的這些感覺。

康斯已經殺了8個敵人了,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槍,那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喉嚨的,危急中忙用帶有木盾的手臂擋住了,幸好有木盾擋了一些衝力,如果不是的話,手臂就不是被刺傷那麼簡單了。當然被刺的同時也把劍刺入對方胸口。一隻手換8條人命真是太值得了。

這時敵方的退兵號響起了,康斯完全沒有驚訝,因為自己這方的主力出動了。那些長槍兵馬上退回邊界了。康斯沒有去追殺,3年來都是這樣的,打一陣子,一方的主力出動後,另一方就馬上退回去。然後那好像勝利的一方,在不久之後就開始入侵敵人的邊界,再在敵人的主力出動後,開始退回來。就是如此重複著。

康斯抬頭看了看蔚藍天空上,飄浮著的白雲。嘆了口氣,繃緊的神經鬆了下來。從有記憶以來,他就喜歡上看天空,看那蔚藍的顏色,看那變幻莫測的雲朵,看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潔白浩然的明月,看那無以計數的星星。雖然不知為了什麼,但是看到那無邊無際的天空,心情就十分舒適、安詳。

康斯被戰場上響起勝利的歡呼聲驚醒,他低下頭沒有歡呼,只是扔掉那把已經有了裂痕的長劍,隨手從地上撿起一把完好的劍,佩在身上回營地了。他沒有去撿敵方的兵器,雖然軍中是以獲得敵方的兵器多寡來決定個人的功績。不管你是如何弄來的。但他跟本不會去在意這些事的。

在所有倖存的人都俯身去撿武器的時候,只有康斯一人昂首走著,顯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沒有理會,拼命的撿著武器,因為那代表自己賞銀多不多,能不能成為裝甲步兵的關鍵。裝甲兵跟輕步兵相比,不但配備了重型的裝甲,鋒利的武器,而且待遇更是天差地別。這是每個輕步兵渴求的目標,一來可以更安全,二來更多的薪金。

康斯知道地上這些倒下屍體,不論是同伴或是敵人的,都不會有人去處理的。只有剛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屍體時,才會有可能拖去埋掉。不過大部分臉孔都被人踩爛,而且滿地的屍體,如何辨認呢。這些滿地的屍體雖然沒有人去處理,但還是會消失的,因為還有不是人的清潔工。

康斯抬頭看了下在天空盤旋的一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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