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一看治安來了,連忙喊道:“大人,是他騙了我的錢,騙了我們的好多錢!”
他情緒一下子就激動起來,一把跑過去抓住治安隊小隊長的手,皺著眉頭,很著急:“大人,你相信我,他騙了我們村裡好多錢,我們的積蓄都被他騙光了!”
這時早餐鋪的老闆出來了,說道:“大人,這人在我店鋪裡鬧事啊,周圍客人都被嚇跑了不少,他一上來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人家撲倒在地上打。”
“大人,您也聽到了,我在這裡和朋友吃早餐,這個瘋子突然跑過來撲到我,還打我,我可不認識他,這裡是北京城,天子腳下,我本人是非常遵守大明律法的。”
“不是的,大人,他騙了我的錢,他騙了我錢!”
“莫名其妙,我都不認識你,我從未見過你,你總不能空憑一張嘴,就隨便說我騙你錢吧,再說了,本人缺你這點錢麼,本人雖說不是家財萬貫,但幾個小錢還是有的,如果你很缺錢,我可以好心給你一點,但你不要隨便汙衊我。”
劉柄遷在說這些話的時候,一臉正義凜然,身上的每一根寒毛都散發著好人的味道。
“你胡說八道!你這個大騙子!你這個畜生!我掐死你!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
他又激動起來,想要上前動手,及時被治安隊制止下來。
兩個治安人員立刻將他押下來,將他死死摁壓在地上,還有一個人摁在他的頭。
他用力掙扎,瘋狂掙扎,就像一頭受傷的野獸,撕心裂肺嘶吼著,吶喊著,但周圍沒有人回應他。
大家都覺得他是一個瘋子,都露出害怕的眼神。
“我的錢!我的妻子!我的女兒!你這個畜生!你不得好死!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你!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你!”
陳子龍想過去阻攔,被張凡攔住。
從律法的層面來說,治安隊的執法方式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人剛才又要動手,根據《治安執法條例》第五十四條,治安隊在處於案件的時候,遇到暴力對抗,無論是哪一方,都可以以暴力立刻平息現場的施暴者。
治安隊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執法者,當糾紛發生後,治安隊需要在穩定的秩序中處理糾紛,任何暴力的方式,都會破壞治安處理糾紛的穩定秩序,治安隊有權採用相應的方式穩定秩序。
這是《治安執法條例》第五十四條成立的理由。
所以說,治安隊現在的行為,是合理且合法的。
如此說來,在遇到案件的時候,先冷靜地配合官方走合理、合法的程式,才是正確的方式。
如果陳子龍過去把人強行要過來,那他就是干涉治安隊執法,他一個管銀行的,就算官再大,也無權干涉治安部門執法。
否則那些大官誰都來插一腳,豈不是都亂了套?
現在大明正在一步步建立完善的法制,他這種人尤其要做表率。
張凡走過去,將那張皺巴巴的字據遞給治安人員,說道:“這是他給我們的,說是這個劉……劉公子找他們借錢時候立下的字據,應該可以作為你們辦案的線索之一。”
那個治安小隊隊長接過來看了看,說道:“好,多謝你提供的線索。”
他回過頭,說道:“劉公子是吧,也請你配合我們回治安所去調查。”
劉柄遷立刻說道:“當然!當然!我是遵紀守法的,我會全力配合你們的調查,我相信大明的律法,也相信各位。”
張凡一聽劉柄遷這話,就知道這貨肯定是在家裡天天研讀《大明新律》的人。
許多犯罪還獲得滋潤的人,恰恰是非常懂法的人。
張凡又走到那個人面前,問他說道:“你叫什麼名字?”
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