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兩個獵魔者說到“狼人”,威廉想殺了他們的心思都有。
狼人和血族是完全對立種族,除了都是以獵取人類血液為食物外,這二個生物在行動時間上衝突很大,人類由於晚上睡覺不活動處於吸血鬼的食物狀態。而吸血鬼喜歡黑暗,在黑暗下活動。狼人在月圓時間過於興奮,導致活動頻繁,在焦躁情況下,殘暴、兇暴地攻擊其他活動生物,而攻擊的範圍,就包括血族。
在動物世界,老虎獅子,乃至於豺狼都會有屬於自己的地盤,而吸血鬼和狼人也是一樣,他們不允許在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內出現競爭者,他們都認為自己是這個世界最優秀的種族。
和吸血鬼的高貴傲慢比起來,狼人更具攻擊性,狼人在速度、力量、智慧、攻擊性、防禦性和吸血鬼比起來都不相上下,而在殘暴方面,猶有過之。
成百上千年以來,血族和狼人一直是死對頭。
不過,這種情況在紐約是一個例外,因為,在紐約,血族有一個酒吧可以休養生息,所以,吸血鬼很少和狼人爭鬥。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紐約的狼人勢力遠超血族數十倍,,而且,狼人有一個習性,如果遭遇到了敵人致命的攻擊,會發出嚎叫聲音,這種類似於次聲波的聲音幾乎能夠把整個紐約的狼人召喚在一起,形成狼人大軍。
所以,吸血鬼一般不會主動招惹紐約的狼人。
“有問題?”田宏正是意氣風發興致勃勃的時候,被威廉叫住,頓時不悅道。
“主人,狼人聚居住在紐約的郊區……”威廉硬著頭皮,他知道,主動招惹狼人是極度危險的事情,哪怕是他們現在擁有了長老和領主,和吸血鬼比起來,狼人更加悍不畏死。
其實,也正是因為狼人改變了以前分散居住的方式,所以,威廉和查理士都在狼人手上吃過虧。
實際上,大部分的獵魔者都在狼人手中吃過虧,在以前,獵殺狼人要比獵殺吸血鬼容易得多,而隨著狼人的進化,現在,獵殺狼人反而比獵殺吸血鬼的難度增加了很多,威廉和查理斯至少已經有五年的時間沒有獵殺一頭狼人了。
“那又怎麼樣?”田宏淡淡道。
“咳咳……主人身著戰甲,騎著戰馬,估計還沒有到狼人聚居的地方……”
“嗯,不錯。”
田宏不禁一愣,道理的確如此,如果自己騎著巨馬,身披甲冑招搖過市,估計會引起整個紐約混亂,想到這裡,田宏立刻把金甲和萬里雲喚進了招魂幡裡面。
“好了,就這樣去吧!”
“啊……咳咳……”看著田宏揮舞著巨錘,一臉興沖沖的摸樣,威廉知道田宏已經是勢在必行,只的哭喪著臉道:“我給您帶路,主人。”
現在,威廉只想找個僻靜一點的路到達狼人聚居地,他可不敢讓田宏收起巨錘,很明顯的看得出,田宏的亢奮正是因為那一對巨錘,讓他收起來估計是不可能的事情。
……
立刻,一群殭屍藉著月色沿著海邊浩浩蕩蕩的朝狼人的總部走去,每一個吸血鬼都是忐忑不安,在紐約的數百年,吸血鬼從來就沒有戰勝過狼人,如果不是因為有酒吧的存在,估計血族早已經被狼人趕出了紐約。
在浩浩蕩蕩的進軍之中,威廉還不忘了在約翰森和查理士的脖子上咬一口,如果不是因為田宏交代,他早就把這兩個傢伙大卸八塊了。
不過,約翰森和查理斯也不好過,他們想不到田宏居然就這麼浩浩蕩蕩光明正大的帶領著血族找狼人的麻煩,當然,最重要的,居然還把他們帶上了。
其實,他們說出狼人也沒安好心,最好是兩敗俱傷他們好趁機逃走,可惜,他們已經成了一個吸血鬼……
自作孽,不可活!
後悔已經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