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福德先生應該知道哪裡是我住。”
“他在撒謊,”助手說,他的名字叫比福德,就是他在用皮鞭抽打。他握著皮鞭,打結的一頭露在前面,正在觀察警長的臉色,他像一隻長毛垂耳狗,只待一聲命令便會縱身跳進水裡。
“也許在,也許不在,”警長說,沉思地注視著黑人,肥胖的身軀一動不動地壓在行軍床上,床的彈簧直往下沉。“我想他還不明白我不是鬧著玩的,更不用說外面那些鄉親;他以為我們沒有監獄關他,要是他不放明白點,要出了什麼差錯,別以為即便有監獄也不會把他關起來。”也許這時他眼裡閃現一個暗示,一個訊號;也許沒閃現。黑人可能看見了它,也可能沒有留意。又一皮鞭抽打下來,鞭頭劃過黑人的背部。“記起來了嗎?”警長問。
“那是兩個白人,”黑人說,聲音冷淡但不陰鬱,平平淡淡,“我不知道誰是他們,他們幹啥。不與我的事任何相干。我不絕不見到過他們,只聽人說兩個白人那兒住。我才不管誰他們是。就是這些我知道的。您可以把血抽打出我來,但那是所有我知道的。”
警長又嘆了口氣:“行啦,我猜是那麼回事。”
“是那個叫克里斯默斯的傢伙,往常在刨木廠幹活的,另一個傢伙叫布朗,”第三個人說,“你在傑弗生鎮上隨手抓一個出氣帶酒味的人,都能夠告訴你這些。”
“我想這也說得不錯,”警長說。
他動身回城去。當人們意識到警長要走時,大家便紛紛離散。現在似乎再也沒啥可看的了。屍體早已搬走,這會兒警長又要離開。彷彿他身上的什麼地方藏著秘密,藏在他那懶怠的一大堆肥胖的肉內,那秘密像是什麼誘人的希望,可以推動人們擺脫飽食終日、百無聊賴的日子。因此現在除了觀火再沒剩下什麼熱鬧可看;而且他們已經觀看了整整三個小時。現在他們已經看慣了,不新鮮了;這場大火不僅已經變成了他們的經歷的一部分,而且還會永久地留在他們的生活裡。他們站在煙柱下面,無風時的煙柱會比紀念碑還高,巍然聳立,但火勢隨時都可能變化回覆。當警長一隊人抵達城鎮時,真有點兒神氣十足,威風凜凜,那莊重的氣氛像一列靈柩隊伍經過。警長的車領頭,別的車尾隨在後,汽車的喇叭聲與揚起的塵土混在一起。行至廣場附近的交叉街口卻被一輛鄉村馬車短暫地阻擋了一會兒,鄉村馬車恰好停下來讓一位乘客下車。警長探頭朝外望,看見一個年輕女人動作緩慢、小心翼翼地從馬車上爬下來,帶著臨產孕婦的那種笨拙與謹慎。之後,馬車靠過一旁;隊伍繼續前進,橫過廣場。這時在那家位於廣場邊的銀行裡,高階職員已經從保險庫裡取出那位死去的女人早就寄放的一個信封,上面留下了親筆字跡在我死後拆閱,喬安娜·伯頓警長走進自己辦公室的時候,銀行高階職員帶著那個信封和信裡的內容已等在那兒。這封信的內容只有一頁紙,信上的字與信封上的字出自同一手筆通知E。E。皮布林斯律師——比爾街,孟菲斯市,田納西州;通知納撒尼爾·伯林頓——聖埃克塞特市,新罕布什爾州就是這幾個字。
“這個皮布林斯是一位黑人律師,”高階職員說。
“是嗎?”警長說。
“是的。請問有何吩咐?”
“我想你頂好按信上寫的去辦吧,”警長說,“不過也許最好由我親自來處理。”他發了兩封電報。半小時內就收到孟菲斯發來的回電,兩小時後,另一封回電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