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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你的眼神告訴我,確有其事。怎麼樣?還不認罪?”

張秋繼續不說話,他內心在思考著怎麼應對。

如果林籟真的豁出去報警了,對他確實有點小麻煩。

“小小年紀就這麼壞,長大了還了得?所以,為了你將來好,我們準備對你進行為期十五天的教育。”刑警道。

張秋終於說話了:“等等,拘留是要拿出證據來的。不然你們就得放我回去!”

“哼!知道的還挺多的!看來你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就憑你這惡劣的品德,沒有證據也要把你拘夠24小時才放!”刑警道。

沒有證據,只是問訊的話,必須要在24小時之內放入。但是一般就是問完就放人了,關夠24小時再放,雖然不是違法,但也絕對算是刁難了,張秋覺得情況有些詭異。

刑警繼續說:“更何況,我們是有確鑿證據的。”

“什麼確鑿證據?”張秋不信。他欺負林籟的事情都過去那麼久了,除非能夠拿出監控影片來,不然不可能有什麼確鑿證據的。

可是,在公交車上,他的行為,表面上看起來完全是個意外,並不夠入罪。而寢室裡,誰會蛋疼的去裝監控?這種私密空間裝監控,本身就是違法的。

“受害人的親口指正,以及目擊證人林籟的親口證詞!”刑警得意的道。有受害人指正,又有目擊證人,的確算是證據確鑿了。

只是,張秋忽然反應過來,急忙問道:“等等,受害者是誰?林籟是目擊證人?”張秋有些搞不懂了,林籟不就是受害者嗎?怎麼反而成了目擊證人了。

不過很快張秋就明白過來,是自己先入為主想岔了,一聽到林籟的名字,就以為是林籟報案說自己猥褻她。現在聽這刑警說的話,卻好像不是自己想的那樣。

只要林籟報案的受害人不是她自己這就好辦了,因為張秋根本沒有做過那樣的事情。那個所謂的受害者根本就不存在,林籟這個目擊證人就是在做偽證。

靠偽證就給自己定罪,要是在以前,自己還是個吊絲的時候,只怕只能任他們玩弄了。搞不好還真要被關十五天,菊花不保。

不過現在既然是偽證,張秋就不怕了。

“受害人你自己自然心裡有數。為了保護受害人的**,不刺激她的情緒,她的名字就不透露了。不過目擊證人林籟,想必你是認識的,據我們得到的資料顯示,她在你們學校很有名。”刑警道。

張秋淡淡的一笑:“這個所謂的受害者是根本不存在吧!早就聽說警察隊伍中存在著敗類,想不到今天就讓我見到了。你是受了誰的指使,故意來整我的吧?我也不傻,也不是任人揉捏的軟柿子!你動手之前,最好想清楚了,可別被人當搶使了!”

“胡說八道!你竟然汙衊國家幹部,人民警察!你去打聽打聽,我老鐵問案十幾年,什麼時候徇私枉法了?”刑警忽然一拍桌子,大怒得跳了起來。

“看你這樣子,似乎家裡有點背景!難怪所長要讓我來審理,一般人還真審不了。老鐵我最不怕的就是你這樣的二代!看我治不了你!”刑警怒道。

所長?果然有貓膩啊!**這樣的小案子,就是一般的民警都不太想管,一個所長回去忽然關注?想都不用想,林籟肯定認識這個所長。

張秋正想著,是打個電話出去求助,還是直接打出派出所去,抑或是據理力爭。

就在這時,張秋的手機忽然響了。

看了一下來電顯示,是一個陌生的號碼,但是張秋很快就記起來這是誰的號碼了,曾經他收過一張私人名片,上面的號碼就是這個。

張秋淡定的說了一句:“我先接個電話。”說著就接通了。

那個刑警氣得不行,之前抓他過來的人也太粗心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