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這位長興社的草鞋急的跳起腳來,“來不及了,我開去合興社陀地見龍頭!親自同他講!”
......
觀塘警局,白熾燈照的大廳通明,兩位穿著便衣的o記辦事人員看著拷在椅子上的火仔,有些不敢置信的扭頭朝著身邊的查叔問道。
“他真是和報攤老闆鬥毆傷的?”
查叔一直盯著出車的車庫,心裡不知道在想什麼,面無表情的點了點頭,“你自己問他好了。”
顯然不相信查叔說的話,他又提高了幾個分貝,強調了一遍,“他是社團草鞋,獨彩加身啊。”
“我當然想把他抓進監獄,但你也知道,我們做事要將證據。”
o記的人點上了一根菸,而後又遞給查叔一根。
“那些社團養的律師早就把法律蛀透了,今天晚上抓緊去,明天還未食早茶就能保釋出來,我不想白忙活。”
查叔並沒有伸手去接,而是自己掏出上衣口袋的萬寶路,“我知道的,不過這件事情還真就是這麼簡單。”
見兩人根本不管自己,火仔有氣無力的嚎了一句,“喂,阿sir,有沒有搞錯。”
“我都認罪啦,人是我打的,報攤是我掀的,就連那些現在還躺在街角的我的小弟,也是我打的,幫派內鬥。”
火仔一股腦把罪名都往自己身上攬。
“還有啊,翠華街上地下賭場是我開的,馬欄也是我的產業,我平時抽水,還放高利貸啊,這些夠不夠判刑?”
在警局坐了快一個小時,除了照例巡邏的,其餘一個人也沒出動過。
火仔對長興社的事情瞭解的一清二楚,要是張霄出事,狼頭輝早就聯絡警長安排人去掃尾,警局哪裡會這般安靜。
簡直像是太平間,關著他火仔的太平間。
也就是說明,張霄並沒有出事,那出事的人顯而易見,就是長興社啦...
火仔打了個寒顫,自己這番模樣沒辦法跑路,又不敢進九龍城寨,現在擺在自己面前唯一能活命的辦法,就是蹲監獄。
o記的人見慣了胡攪蠻纏的,也見慣了死不開口的,像他這般坦率認罪的,除了替別人頂罪的童黨,還真是從未有過。
“好啊,好膽氣,既然你認罪,那我們就按照流程走,你有權利通知你的律師...”
“不用了阿sir,我只想今天晚上住進醫院,明天一早就去赤柱報道。”
長興社的律師?恐怕今晚過後連長興社都不會存在了。
火仔可憐巴巴的望著眼前三人,語氣像是在乞求,“在這之間,你們一定要保護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