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緩睜眼,一抬眼,就見到他。
這是一個年輕男人的臉。
是的,男人,她十三歲,他十八歲,但一身的氣質已經不能用男孩來形容,基本上,他已具備男人的一切基本要素。
他撫過她退燒的額頭,眼神純淨如水,對她溫柔地說話。
“你好,我是席向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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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會更得比較慢哈~~~因為學業告急TAT。。國慶都留在學校趕論文。。
為什麼要交代清楚席向晴的事呢,是因為這個人後面要出場……八過她出來也嚇唬不了人,向晚好欺負,辰辰明顯不好欺負……話說席向晴這個少女也很神奇啊,我見過喜歡搶女主老公的少女,還沒見過這種喜歡搶女主老爸的少女。。。OTL
下一章終於寫到辰辰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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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任性(1) 。。。
不經意回憶起往事,席向晚抓了抓頭,努力把思緒拉回當下,甩掉些浮上腦海的那些過去的記憶。
過去發生的那些事不是不痛苦的,縱然天性不善怨恨的她也是曾經心理陰暗過的。就像當初席母提出要收養她時,十三歲的她第一個反應就是拒絕。
——哦,把我撫養成人就能彌補我從小失去父愛這一悲劇了?老大,太簡單了點吧,如果是飛機失事時你撲過來把降落傘讓給我英雄救美說不定還能讓我感動一把,或者我患了絕症你捐點血清骨髓什麼的給我也行啊。
當然了,這種心裡話她也只能在心裡腹誹一把,自己對自己偷偷陰暗一把,是萬萬不能說出來的~~~
縱然在一開始百般排斥,最終卻仍然是接受了席家的安排。其中原因,她不想否認,是因為她最終對一個人軟了心。
席向桓,這個在她最需要關愛的時候出現的人,給了她最溫暖的依靠,恰到好處地進駐了她心底最柔軟的一方角落。
……
這天週五,下了班,向晚沒有像平時那樣和程亮簡捷一起走。朝他們揮揮手道了別,向晚直奔一家大型超級市場。
去超市幹什麼呢?自然是購物了,確切地說,是為唐辰睿買儲備品。
唐辰睿的生活習慣優秀得無可挑剔,幾乎讓身為女人的席向晚也羞愧三分。每個星期五他都會去超級市場買回一星期需要的儲備品,連兔糧都是不多不少恰恰夠七天食用,久而久之他的那隻荷蘭小兔也跟著他一起習得唐辰睿式生活精髓,超過七天的兔糧放在它面前,它聞一聞味道,轉過小屁股慢吞吞地就爬走,連眼神都是不屑的。
向晚著實很惆悵。
以前她還傻兮兮地以為唐辰睿是那種‘錢多人傻’的暴發戶型別,現在她是徹底明白了,他的錢的確多,但人卻是完全不傻,咳,豈止他不傻,連他養的兔子都不傻!落入這種精英家庭,著實讓席向晚這枚真正的傻蛋很辛苦~~~
但凡條件懸殊的兩個人成為情人,尤其是在女方弱於男方的情況下,如果良心道德稍微動搖一點,就很容易最後變成依附男人的附屬品。但席向晚有席向晚的自尊心,不想在生活細節上佔了他便宜,觀察到他每週五都會去超級市場購物的習慣後,她悄無聲息地就決定替他買了,雖然說她花的這點小錢比起他甩出去的那三十億而言簡直是精衛填海,但多少也有‘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意思在裡面。
不過說真的,她真的是一個非常不擅長逛超市的人。
主要是環境。吵鬧、雜亂、人頭擠擠、大媽巨多、小孩亂跑、音樂很吵、空氣汙濁~~~雖然這種熱鬧的景象非常符合國泰民安的標準,但對席向晚這種話不多比較靜的人而言,週末逛超市確實是一樁累活。以前她往往看見超市裡黑壓壓一片人頭就立刻縮了,只去二十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