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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頁

這話說到了所有人的心坎上。

其實難的並不是這個案子要怎麼斷。這件事, 賀星迴會站哪一邊, 幾乎不用過多地考慮。問題是, 另一邊也佔理。畢竟那是他自家花錢買回的奴隸, 要說確實是給這些人一口飯吃,一條活路,而且雖然苛刻,卻也沒有到害死人命的地步,連官府都沒法管。反倒是奴隸死了主人,本來就應該罪加一等。

所以官府斷案,難的是要怎麼服眾,怎麼平衡。

這個案子雖然是第一例,可是現在工廠越來越多,今年又是這樣的年景,說不定也有像這家一樣買了奴隸的,這些人都看著呢。這個案子怎麼判,也決定了他們之後會怎麼對待手底下的人。

就像韓青說的,一個案子,怎麼都能斷了,背後的影響,才是讓眾人覺得難辦的地方。

賀星迴轉頭看向刑部尚書,「按照《民法》,百姓面對這種情形,該如何應對?」

刑部尚書忍不住額頭冒汗,「陛下,《民法》之中並無相應條例。況且……況且那些也並非普通百姓。」

「在我大越的國土上生存,自然就是陛下的子民,大越的百姓。」賀星迴微微皺眉,加重了語氣道。

刑部尚書連忙說,「臣回去就讓人擬定相應的條款。」

「不必。」賀星迴道,「有一件事,朕一直在想,什麼樣的時機提出來才合適。如今既然出了這等案子,也就不必管什麼時機不時機的了。自從定下了『開明』這個年號之後,朝廷處處開明,大越的氣象也是日新月異,許多過去陳腐的觀念和規矩,已經跟不上這個時代,早就應該淘汰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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